
收養未婚生子女 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1-13 17:55
- 文章人氣:235
- 個人積分:14968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依民法第1074、1079條規定,你可以單獨收養他方之子女,但要經過法院認可,收養聲請書遞進法院後,法院會安排社福團體進行訪視,做成訪視報告後,開庭審酌收養是否符合未成年人最佳利益,時間約6至8個月。 被收養人已經11歲,具有自主意思,法官會詢問其對於收養之意見,作為是否認可收養之參考。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1-13 19:39
- 文章人氣:201
- 個人積分:111096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繼父認養仍需經上述之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