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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意思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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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18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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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是我上網查的判決主文 我是被告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三分之一,其餘三分之二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壹拾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想請問到底假執行是什麼?
    這篇主文講的意思是什麼?
    可以白話簡單明瞭地告訴我
    還有清償日是指何時?
    如果要上訴,是等收到紙本的判決書還是其他?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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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18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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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代表要給對方10萬元、利息還有裁判費

    2、假執行就是案件還不用確定,對方就可以拿ㄧ審判決書去查封你的財產強制執行。

    3、倘若要上訴的話,現在就可以直接提出上訴狀,不過一般而言會在收到判決書後20天內提出。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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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1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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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1.      假執行就是原告拿到判決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您的財產,除非您提出10萬元供作擔保。
    2.   您實際還款日就是清償日,未清償利息會繼續累計。
    3.   若要上訴,收到判決書隔日起算20日必須提出上訴狀到法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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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18 15:22 最後編輯日期:104-11-1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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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以假執行是收到判決書才可以開始執行

    還是判決主文出來就已經可以執行?

    財產部分是包括帳戶存款、及動產動產等等?

    所以我從現在開始就已經被算利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