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問題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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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19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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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劉備你好,嗯,我沒想過我可以跟劉備聊上幾句…
二、吵架而已,快去哄哄她。溝通方式不一樣結果就不一樣。
三、最近我在看楚漢帝國,以前有一個叫劉邦的人,他很會說話,講個幾句好多人願意為他去死;項羽就不一樣了,人家寧願死也不願降他…人生在世會講話跟不會講話是差很多的…像我就不太會講話(笑)。
四、車子的登記狀況並不代表車子的所有權,如果是主張借名登記的話要舉證證明才行。
四之一、主張車子是借名登記提告勝訴的判決,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北訴字第3號。我想這個判決涉訟的車輛應該是很貴的車子吧,因為兩造都找了律師。
五、我想你妻子也是說說氣話而已…好好溝通一下吧。如果溝通就可以解決事情,沒有一定要訴訟的意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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