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結婚~急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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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24 01:54 最後編輯日期:104-11-24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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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車禍是雙方車禍而不是一人車禍的話要注意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為避免對方脫產可以考慮假扣押。
二、假結婚可提告確認婚姻不成立訴訟。這部分你父親不能為意思表示要另選特別代理人。
三、選任特別代理人的裁定例如台北地方法院九十 七年度家聲字第四七八號裁定。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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