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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爭議狀紙初稿,自己寫的

  • 阿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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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5 03:51 
  • 文章人氣:2994
  • 個人積分:2
  • 狀別:民事起訴狀
    案號: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新臺幣玖仟貳佰肆拾元
    個人資訊我就不PO了

    訴之聲明:
    1.請求被告依照廣告內容假一賠三
    2.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1.本人於民國104年6月12號向被告購買創新未來音效卡SBZ,後於今年9月月22號,向被告請求保固方式,被告以不實之處理方式回覆原告,原告後於9月30號上警察局幸得員警幫助之下得到對方正式處理,但原告驚覺不對向被告提出要求該產品發票與亞馬遜截圖憑證,被告不想提出,後原告決定走消保會,消保會調解失敗,被告還是以不實之處理方式回覆原告與消保會。

    2.被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二章消費者權益、第四節消費資訊之規範
    第 22 條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企業經營者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
    第 25 條 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保證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時,應主動出具書面保證書。
    前項保證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商品或服務之名稱、種類、數量,其有製造號碼或批號者,其製造號
        碼或批號。
    二、保證之內容。
    三、保證期間及其起算方法。
    四、製造商之名稱、地址。
    五、由經銷商售出者,經銷商之名稱、地址。
    六、交易日期。

    3.被告一開始便告知不實處理方式給原告,原告申請消保會調解被告還是以不實之處理方式與事實告知消保會不予參加調解,故原告憤而提出民事訴訟,祈鈞院明鑒,迅賜判決如原告訴之聲明,令被告賠償,以保權益,至感德便。

    謹狀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

    證物:
    1.創新未來新加坡原廠回覆影本
    2.消保會被告不參與調解之回覆影本
    3.消費爭執之對話內容數張影本

    ==========================================

    賣方堅持說上官網註冊一年可享原廠保固,我向他要求

    發票與購買憑證或截圖憑證他也不願意給我

    關於他的廣告,賣方保證原箱原廠保固此點有假假一賠三

    以下原廠給我的回覆

    1.  我們官網產品註冊的日期是不能作?購買憑證,因?上面需填寫的日期無法確定就
         是用戶購買產品的日期。
    .
    2.  對於沒有發票,但是有網站的購物截圖憑證,一般情況下也是可以進行保固。但是,
         我們注意到您說您的產品是別人海外亞馬遜代購的,請注意我們的產品是沒有國際
         保固服務,也就是說在海外購買的產品在台灣是不享有保固服務。若您的產品有問
         題需要維修的話,我們只能建議您聯繫您的賣方要求?您負責產品的保固或寄回到
         產品原銷售國或地區的售後維修中心進行保固。

    請問我是否能以消費者保法第二章 第四節 第22條與25條,來進行小額訴訟?

    或者說這有可能會變成簡易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