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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事調解筆錄取得之後續

  • 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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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11:44 
  • 文章人氣:2229
  • 個人積分:6
  • 律師 您好:

    日前公司因貨款問題聲請支付命令,遭對方提出異議。經法院調解,目前已取得調解筆錄,內容如下:

    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XXX元整,並自本件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即民國104年7月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想請問:

    取得調解筆錄後是否同等於債權憑證?或是需另外申請調解筆錄其效力是否有時效性? 如對方一直都無履行調解內容(不論是無法履行或是無意履行),請問公司該如何因應?  因調解時沒有加入期限,是否會讓對方有機會無限期的拖延?是否能夠於取得債權強制執行時,加入限期給付之條件? 如聲請強制執行但對方公司已解散、倒閉,是否還有機會取回貨款或任何賠償? 如需申請債權憑證 或 強制執行,其聲請流程、所需文件,還請幫忙解惑

     

    以上幾點,還請律師們幫忙回覆,

    上述狀況如有不足,也懇請幫忙補充,非常感謝律師們的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