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社區型透天的公共水費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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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4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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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3條規定準用第25條以下規定成立管理委員會,並訂定規約約定共用部分使用方式及費用負擔(例如水電費、清潔費等),或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如何處理,並選任管理委員、主任委員等。 社區住戶本來就享有使用共用部分之權利,擅自拆除工用水管或以水泥封死會構成毀損罪或強制罪。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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