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裝潢設計,木工施作瑕疵

- B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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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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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最近開始對新家進行木工裝修,請業者製作電視櫃以及電器櫃二部分
而針對櫃體的尺寸大小有用LINE討論,並還保有對話紀錄.
然而工程進行一半去查看時 發現木工施作完全不對 導致櫃體差異與原先討論不對
向木工詢問 對方也總用以釘牆或是已裁切完無法再進行修改 導致我只能接受這種結果.
雖然有簽有合約 因為合約書內容沒有全部圖面的長寬尺寸 且合約內容無述明施作錯誤該怎麼賠償與修繕
(有註明工程金額&完工日期)
在手上只有line對話紀錄是我最大優勢情況下 如果最後驗收時 我拒絕通過
1, 我可拒付尾款?
2, 我可要求對方工程10%賠償?
或是我能怎麼做,請幫忙諮詢,謝謝P.S: 因為業者有表明不可能重做 我也不想延宕後續其他工程 所以我沒有強烈跟業者要求重作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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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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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要依你們訂定之承攬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若契約只有簡略約定,可依民法規定處理,施作完成屬於承攬契約瑕疵擔保的問題,可依民法第493條規定請求修補,若不修補則可以自行修補再向對方請求修補之必要費用。 可依民法第494條規定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若符合第495條規定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若可以請求減少價金、解除契約、損害賠償,剩餘尾款可以拒付,若有差額還可以向對方請求返還承攬報酬。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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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4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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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承攬人所施作之木工不符約定之尺寸,即為瑕疵。如工作有瑕疵,您可以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如果承攬人不於前項期限內修補者,您得自行修補,並得向承攬人請求償還修補必要之費用。若瑕疵嚴重,承攬人拒絕修補,您甚至可以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已支付之價金或減少價金。
建議您可以先與承攬人溝通,如果承攬人不予修補或拒絕減少價金。您再委託律師發函通知承攬人催告修補及行使解約、減少價金等權利。要注意這些權利消滅時效僅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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