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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合夥開立公司,但合夥人欲離開公司卻不想退夥

  • 小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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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5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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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五年前與人合夥開立公司(民宿),當初只有口頭約定並各自出資和夥(我:67%,合夥人:33%)&經營
    合夥人因小孩就學問題要搬離目前住所且已表明不再一起經營民宿,可是卻又出示一合夥約定書要我簽名,裡面有提到要我日後每月按照當初出資比例分配盈餘,並須每月填寫報表以供她查帳,且日後若須第三人入夥或將自己股份出賣給第三人還得要她同意才行
    因覺得合約內容甚不合理想要她直接退夥
    請問如果直接以當初入夥金額款項全額退還可以嗎?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強制她退夥呢?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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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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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合夥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權利義務關係,則應依民法合夥的規定處理,對方要求繼續依出資比例分配盈餘及查帳權,符合民法合夥的規定,無顯然不合理之處。您無權利任意要求對方退夥,除非有理由將對方開除,且縱使對方退夥,仍應依退夥時的合夥財產狀況結算退夥金額,不是退還原始出資額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小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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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5 17:52 最後編輯日期:104-12-0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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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合夥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權利義務關係,則應依民法合夥的規定處理,對方要求繼 ... (恕刪)

    可否再請問何謂正當開除理由?
    "對方已明確表明不再參與民宿經營及往後的修繕等所有項目",這樣呢? 

    謝謝您的回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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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5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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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與對方講明拆夥事宜,並進行清算了結雙方之合夥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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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5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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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提出之契約可不予理會,亦不用簽名同意,合夥人之要求,您無須一定需要接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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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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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5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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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提出之契約可不予理會,亦不用簽名同意,合夥人之要求,您無須一定需要接受,您可提出您能接受之契約範本,與對方協商之,謹記,不要任意簽名於任何協議書或任何書面,所有對話均要注意對方是否有錄音蒐證,若不同意對方之請求,應一概否認對方所有之主張,待對方提起訴訟,再對其主張一一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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