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者權法案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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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8 15:34 最後編輯日期:104-12-0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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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之擅自重製罪係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 要研究對方對於圖文是否具有原創性而享有著作權,若無著作權並不會構成犯罪或侵權。 若確實有侵害著作權之情形,可與告訴人和解,並請告訴人撤回告訴。 惟你未滿18歲,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一定會移送檢察官,但少年法庭法官能會給予適當之保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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