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判決書,因車禍事件,法院判對方要賠我5萬+5%的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但是判決書卻沒有提到裁判費和鑑定費, 等我發現的時候已經超過上訴的期限,這樣我還能要的回來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常法院會記載訴訟費用的負擔比例,倘若連這個都沒寫的話,可以嘗試聲請更正判決主文。
2、裁判費、訴訟中的鑑定費用都屬於訴訟費用,倘若有記載的話,只需要聲請法院核定訴訟費用即可。
您好!
原判決書如果沒有交代訴訟費用的部分,可向原法院聲請補充判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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