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及偽造文書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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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22 09:25 最後編輯日期:104-12-2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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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姦罪的部分,如果成立犯罪的話一般是判五個月得易科罰金或是四個月得易科罰金。
三、通姦罪的部分是告訴乃論,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如果你要告的話要注意時間。偽造文書罪是非告訴乃論,告了之後就是撤回司法機關也會辦到底。
四、也沒有一定要告,怎麼說他也幫你生了二個小孩,孩子的媽如果有前科的話未必是好。
五、有人會選擇提告後撤回妻子的部分,然後第三者告到底,這個你可以考慮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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