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媽要把房子過戶回去,可以嗎??

- son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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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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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大約十年前,我爸媽用我的名字買了一戶公寓,因為那時我年輕,且有首購方案,利息較低又有頭幾年免利息,後來免利息的時間過了,我爸媽就把房貸付清了。
現在因為一些爭吵,我媽說她要把房子過回去(自己理虧,只好用錢壓人),她說那時我還年輕,怎麼可能買的起,所以她可以去法院要求過戶回去...
我想請問
2.如果可以,請問理由是啥呢??又,那我可以要求我媽補償我嗎?因為用我的名字所以低利率又頭幾年免利息(她有賺到),另外,我名下有房子,所以想抽青年住宅不能抽,現在自己買房,也沒低利率免利息的方案可選(我喪失了一些權益)...
謝謝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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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2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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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您母親確實有可能向您起訴返還房屋。
2、她主張的理由是這棟房子僅係"借名登記"在你的名下,你只是出名人,房子實際所有人是出錢的父母。
3、要求補償可能有點困難,但你可以依此主張,縱認房屋主要出資者為父母,但係由於當時有青年貸款優惠,父母藉此要贈與一棟房屋予你等等。抑或退一步主張房子你也有貢獻,應認為係與父母共同所有(各佔1/3).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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