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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總感覺被獅子大開口

  • 阿不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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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6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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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七月四日中午,在東湖康寧街下坡路段撞到直行中的機車,但因當天下坡車多,直行車也多,時數不到十就撞到一對中年兄弟!騎車者沒事,後座因機車有傾斜一下被排氣管燙到,有請警察救護車也來,但右小腿後被小燙傷包紮後救護車就離去....

    隔二天星期一就親自去保險公司去出險,保險公司說因只有強制險,會負責傷者醫療,機車受損我要負責,之後幾天我打給對方說我要賠機車受損請對方開估價單(因我當天只碰到對方右邊踏板處而已,加上對方機車很老舊)還以為沒多少結果先開4500,嚇了一大跳也回應等對方修好外加估價單再來討論,也順便慰問對方傷勢...就說若好了就通知我,我等他們通知

    後來忙了未注意,結果十二月二十對方打來,說三大項,一 車子零件找不到所以後來另買一台新的騎!二 燙傷的傷口很難好(說他的工作會流汗引發傷口不易癒合,醫生有說建議十五天休息不上班!三 現在傷口有疤痕想去醫美去疤!請我通知保險來討論除了一般醫療給付,這些要不要一起算對方才知能不能去醫美之類的....否則半年期快到了...

    我知撞人要負責,也應負道義上之補償,但對方這樣的開口,我需全盤接受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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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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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只需要賠償必要費用

    2、倘若沒有除疤的必要、沒有換車的必要,均無須理會,就本文認為除非對方是從事與腿有關的事業,否則沒有除疤的必要;換車的部分,究竟是什麼機車的必備零件在台灣可以買不到,很難想像。

    3、倘若對方無隊要求賠償,可以直接拒絕,等對方來告再委請律師答辯即可。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