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承與贈與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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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28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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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預先立遺囑指定遺產只分配給某一子女有效,但因為繼承還沒開始,其他子女預先拋棄繼承無效,將來繼承開始時其他子女仍可主張特留分來分配遺產。 既然只想分配給某一子女,可考慮生前以附負擔贈與的方式移轉給該子女,若將來該子女不履行安養的約定,則可撤銷贈與。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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