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用我弟弟的名字買了婆婆的房子(所有權狀都確實變更),貸款為大哥.我先生使用,
現在兩兄弟鬧翻,大哥不肯繳納房貸,卻持續住在此房屋,
我們想要賣掉房子,他們不肯搬走,
請問我們有權力強制要他們搬離嗎?
除了寄存證信函和上法院告以外的方式(上法院告要花太多時間了)
麻煩解答,感激不盡
您好!
如果對方不肯搬,合法的方式就只能透過訴訟方式請求遷讓房屋,但因您不是登記所有權人,您還必須有證據能證明您是所有權人而對方是無權占有人,缺一不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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