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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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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30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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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買家跟賣家買7000$的貨

    但沒再規定時間內繳完 後來都一次付完了

    賣家卻說要雙倍付款! 再繳7000$

    貨只給一些 然後就不出了

    說雙倍付款的前付完之後再出 不然要公布

    公布是否算公然侮辱 扣貨算不算詐欺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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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3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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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7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還是有給付貨款,倘若雙方沒有另外約定,對方也沒有受有損失,我方無需給付所謂的7000元賠償金。

    2、對方必須依約交付貨物。

    3、至於公布的部份,倘若對方是將交易的過程如實傳述,則不會有名譽侵害的問題,倘若涉及人格詆毀、不實陳述,則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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