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婚後財產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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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30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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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a)婚前購入房產,但仍係以婚後的薪水支付房貸,是以等同拿婚後財產去支付婚前的債務,這筆錢要扣入婚後財產。
(b)結果跟a是一樣的,房產屬於婚前財產不計入,但是,假設婚後以薪水共償還500萬的房貸(或是借款),這500萬要追加算入婚後財產總額,所以假設離婚時存款為100萬,實際上應該算婚後財產有100+500=600萬。
2、(a)不視為婚後財產。
(b)以婚後的所得去支付的費用都要追加列入婚後財產,所以這筆貸款最後會被追加回婚後財產的計算。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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