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妨礙家庭詢問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2-30 15:52
- 文章人氣:171
- 個人積分:14994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刑法第239條之通姦罪,要證明有性器接合之情形才有辦法成罪,且要在知悉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 若無法提出證據證明,曖昧簡訊跟對話紀錄如果超過一般有配偶之人交友所能容許之程度,會侵害人格權(配偶權),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依一般情況通常會判賠10萬元至20萬元左右。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2-30 16:16
- 文章人氣:181
- 個人積分:269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您可以主張您配偶已經於事後原諒你們,所以他應該已無法對你們為告訴。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7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