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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問題可能較少見

  • 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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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3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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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問題可能較少見

    我是賣日本進口商品,最近因暖爐一事

    非常頭痛

    今年年初標準檢驗局要求我把日本進口的商品暖爐電線

    應修該為符合台灣安規的電線始能販賣

    後也把暖爐都修改為符合台灣安規的電線

    經檢驗人員檢查後上架販賣

    卻接獲日本原廠公司的警告

    說我們不正當的改造了日本公司的煤油暖氣機,並在台灣國內銷售

    認為我們侵犯了產品使用說明書中的禁止事項"顧客自行進行分解修理和改造"

    並且說如果我們無視於此警告要採取法律手段。

    想詢問 此事真的有犯法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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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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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所謂"分解修理與改造",應係指就整台機器拆解、組裝而言,若台灣標準檢驗局之要求僅係更改電線安全規格,您的行為似乎並不符合日本廠商的指控。

     

    建議您或可發函項標準檢驗局詢問,"依貴單位之要求更改系爭產品電線規格,是否屬於分解修理與改造"一事,得到行政單位之背書,就可安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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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30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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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您與日方有無簽訂合約,以及合約中是否有特別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