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想請問如果是用自己的信用借款給朋友,結果朋友卻跑路了,前提因為相信所以沒有留下任何借條,是不是就只能自認倒楣,還是可以有其他方式解決?謝謝!
您好,
雖無簽立借據,但若有交付金錢之證明(例如匯款證明,或有證人看到金錢之交付等),仍可作為雙方債權債務之證據;此外與朋友聯繫時亦可嘗試以錄音方式記錄下其承認有向您借款之對話內容。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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