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護權改定

- Mei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7 19:09
- 文章人氣:610
- 個人積分:4
- 事情是這樣的 我老公離過婚有個小孩 當初他前妻說需要補助 所以才把小孩的監護權歸她 離婚證書上寫監護權 扶養權 「全權負責」 還有我們的探視權上註明只要在前一天告知就可以 還有帶回來,並沒有規定只能帶回幾天 不過就在上星期我們說過年要帶回三天,結果她反口說什麼規定只能一天,不然就只給我們看看 不讓我們帶回來 我想請問她這樣是不是有違反到我老公想盡父親責任孩子感受父愛的權利 再來是我們去看孩子時,小孩身上都有不明的蟲類叮咬 瘀青 受傷傷口,有次更誇張小孩的手居然被電防蚊液燙傷,我們問她 她居然會「不關我的事啊,是他自己燙到的」這些我們都有拍照存著 我跟我老公很心疼這孩子,想把孩子帶回來顧 想把監護權要回來 聲請監護權改定 我們需要準備什麼?我們有勝算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7 19:17
- 文章人氣:218
- 個人積分:29590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可以前妻對子女有教養不當、以及未依約定給予探視小孩等理由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權。
2、建議可攜帶當時離婚協議、相關照片、證據、工作收入證明、居家環境、教養與照顧小孩計畫等有利資料交由律師評估,並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第 1/1 頁
- 1
共 6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