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調查網路賭博案件"通知書(住家雲林->台北報到)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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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20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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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您係經營地下期貨公司者,會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名;若僅為參與下單者,則只會觸犯賭博罪。如有參與以上行為,做完筆錄後可能會移送地檢署、轉為被告。
2、可向警局聲請移轉看看,但案件如已在台北展開調查,且涉案人一定很多個,警方應不會允准。
3、須以請假方式更改到場時間。
4、若有前述違法行為,建議應委請信任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保障權益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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