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分享有關此類文章會涉及嗎?內容是公司想裁員惡意逼退員工,不發資遣費,不離職便降薪轉調,逼迫你自行離職。
你好:
要看你傳述或指摘之內容是否足以貶損公司名譽,以及你發表該言論之原因目的為何,是否與事實相符,有無真實惡意等才有辦法判斷。
建議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以權益受損。
您好,
1、只有自然人才能成為誹謗罪或公然侮辱罪之告訴人。
2、公司僅能對您提起民事上侵害名譽、商譽之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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