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收到警察局,賭博案的通知書
- BE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31 01:51 最後編輯日期:105-01-31 02:01
- 文章人氣:17835
- 個人積分:4
-
我是雲林人,今天家附近的派出所警察突然拿通知書來給我,是高雄市的派出所寄來的,內容是關於賭博案,要我到高雄去一趟,我有打電話到高雄的派出所找承辦的偵查佐了解,他說在103年的1月27號我有沒有匯一筆1770元到一個土地銀行帳戶,時隔2年我早就忘記了....然後那個警察說帳戶的那個人是在經營簽賭的組頭,我完全沒有印象,雖然很有可能是簽賭的匯款沒錯(以前曾經玩過)
但是都過那麼久了,我該怎麼說對自己比較有利??
畢竟對方我不認識,我匯款給他也奇怪...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31 11:24
- 文章人氣:208
- 個人積分:14954
- 律師評價:742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可能會構成賭博罪,警方可能掌握到組頭帳冊資料,要看具體掌握證據之情形而定,要合理交待匯款之原因。若單純否認,警方若掌握到其他證據及組頭之供述,還是會移送檢察官。 賭博罪會處罰金,若有罪判決確定,有可能依刑法第75條之1得撤銷緩刑宣告,屆時會一併執行詐欺罪。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2-03 18:59
- 文章人氣:216
- 個人積分:29522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如因時隔久遠確實不復記憶,建議可據實向警方表示不記得了。
2、於做筆錄時對於不利於己之問題,您可拒絕回答。
3、雖然匯款給不認識的人很奇怪,但警方不能單憑匯款紀錄就認定您有簽賭,除非被抓的人有帳冊紀錄或親口指證您有簽賭,否則您無須自己承認。
4、如果賭博罪真的被判刑確定致您緩起訴被撤銷,可委請律師具狀向檢察官陳明,系爭賭博罪之行為係在詐欺罪之前,不能因先前之犯罪而撤銷在後之緩起訴處分等語作為答辯,爭取不被撤銷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2-03 20:02 最後編輯日期:105-02-03 20:10
- 文章人氣:236
- 個人積分:14012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這麼久的事情你應該不記得了吧…
三、如果是以證人的立場傳你應該要說實話。
四、如果忘了就要說忘了,這樣也算是說實話。
五、已經忘的東西不要硬是編故事說答案,那樣反而不好了。
七、我覺得二年前的一筆款項你叫我說這是什麼款項這有點強人所難。老實說上個月我帳戶款項是什麼款項我都忘了,所以忘了真的很合理呀。
八、我也是雲林人(水林鄉),好久沒回雲林看看了。雲林的律師的話林國民不錯,是我大學同學,如果你遇到困難去找他跟他說我介紹的應該會有折扣(我們大學的時候同寢室的,我們都叫他室長)。他是一個很用功的人,常常看到他在讀書,最近還跑馬拉松,而且他以前在很多律師事務所經歷過,辦案品質應該不會差才是。
九、有空來台北可以來找我喝咖啡…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