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上個月我騎乘機車於一單行道上轉彎時碾到到路上的細沙及坑洞導致自己摔車
隨後後面一台機車直接撞上我的機車,接著第三台又撞上第二台
這樣責任歸屬怎麼判定呢??
協助我做筆錄的警察先生說是後車應賠前車的方式判定
這樣正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後車應有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保持安全距離之過失,可以向後車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您目前提供的條件看來,確實後車未注意前方車況或未保持安全距離,而需賠償前車之可能性很大,但車禍事故如果未能和解或調解成功,而需要進入法院訴請賠償事宜,則仍需視鑑定報告的結果綜合比較始能判斷,後車亦不一定需付100%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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