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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車禍肇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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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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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騎乘大型重機與行駛產業道路與自小客車自農場出口處之交岔路,發生事故,初判結果為自小客起駛車輛未注意前後左右車輛致人受傷,我方為行至交岔路口涉嫌未依規定減速慢行,保險公司說肇責未明,鑑定後為我方為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未主因。

    私設道路是否不適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條道路之規定,既不合規定怎可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作為判定,如提覆議有機會翻案嗎?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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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2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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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可申請覆議,而是否有該法規適用,係以是否供公眾通行使用為斷,因事涉後續之賠償比例,建議可尋求律師協助。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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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2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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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你是主因的話對方應該是次因吧。

    二、只要對方也是肇事原因,那這個部分你就可以告他了。

    三、可以告刑事,也可以告民事

    四、當然也可以調解和解

    五、關於肇事原因你要覆議的話,建議理由要寫堅強一點。

    六、車禍案件常遇到搜證困難的地方,如果是搜證困難的話可以考慮民間測謊。

    七、民間測謊有費用的問題,如果損害不是很大的話是不是就調解就好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