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廠商忽然通知我違反商標法要和解..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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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我方的產品是正版的,那怕不是跟對方購買,或是沒有申請註冊,仍然屬於合法商品,此部分屬於平行輸入。
除非您的商品屬於盜版商品,否則無須理會對方。不過本文建議還是提出貨源證明,較能避免爭議。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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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0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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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主張先使用,也可以告知韓國廠商,以便能夠打掉他的商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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