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繼承

繼承

  • 毛毛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2-16 15:09 
  • 文章人氣:332
  • 個人積分:4
  • 我父親過世半年了。最近收到通知才知道我父親有負債 限定繼承的時限已經過了 請問該怎麼處理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2-16 15:21 
  • 文章人氣:137
  • 個人積分:516
  • 律師評價:169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16號
  •  您好,

    不知道您是否已經被發存證信函或是起訴?

    現在法規全面限定繼承,雖無辦理限定繼承,仍可以依法主張權益,若債權人已經對你們催討債務,建議可以向法院主張限定繼承,可以避免清償父親生前債務。建議可以來電討論現在狀況,再決定處理方針。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2-16 15:21 
  • 文章人氣:122
  • 個人積分:14968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未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若要再辦理可能會被駁回,但可請債權人依民法第1156條之1要求你們陳報遺產清冊,仍然可以發生效力。 若債權人不願意,你要自行依民法第1162條之1以下規定,依債權比例以遺產分別償還。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10-12 23:29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雖未於三個月內陳報遺產清冊,仍可主張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繼承債務的責任,若債權人已起訴,應積極應訴,並提出限定責任的主張。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