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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離婚

  • 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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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6 17:03 最後編輯日期:105-02-16 17:03
  • 文章人氣:939
  • 個人積分:8
  • 1.與老公討論婆媳問題時,對方置之不理,放任問題存在即不斷發生。 2.小孩出生後,未盡到撫養責任小孩生活費皆由母親單方面支出,直到婚姻出了問題(夫妻吵架,分居),對方才開始協助小孩的各項支出。 3侵犯女方的隱私,一開始吵架也是因為侵犯女方隱私,後來又私自看女方的line並代為回復訊息。 4.目前已處於分居狀態,但男方仍會至女方家探望小孩(小孩自出生至今皆由女方照顧,且未曾阻止男方來看小孩或帶小孩出去玩),但幾乎每次來都不歡而散,甚至影響女方的家庭生活。 5.若是女方提出離婚,是否會影響小孩撫養權??小孩撫養權如何判定??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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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6 17:11 
  • 文章人氣: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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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若您婚姻關係仍存在,建議可於分居六個月後先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因為小孩尚幼,且均係由您撫養,所以定您為監護權人之機率頗高。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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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6 17:13 
  • 文章人氣:172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所以以你的狀況

    監護權不會判給對方的

    但主要還是要看你還有哪些具體訴求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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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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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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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6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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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分居達六個月,可先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若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目前若您已準備好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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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6 21:26 
  • 文章人氣:191
  • 個人積分:10184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分居達六個月,可先提起訴訟請求酌定暫時之監護權,若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目前若您已準備好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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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7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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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7286
  • 律師評價:908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1.監護權的問題, 要離婚後或是分居達6個月才可爭取

    2.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以您的狀況較有優勢, 但是實際情形會建議備妥資料詢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非網路上片面諮詢即可處理

    3.至於如果要裁判離婚就是要確認是否符合民1052的重大事由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 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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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8 19:45 
  • 文章人氣: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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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覆,對此網頁還不是很熟悉,現在才看到您的回覆!!

    已經分居超過六個月了,從去年6月底開始分居到現在,所以我可以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嗎?要準備哪些資料或去哪裡申請呢?

  • 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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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8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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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
  • 您好:

    在此之前有上網查過法規,

    我的這些理由好像還不夠達成法規上所描述離婚的事由,

    這樣還有辦法訴訟請求裁判離嗎?

    或者是我需要哪一方面的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