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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lair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5-02 | 最近登入:106-24-07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覆,對此網頁還不是很熟悉,現在才看到您的回覆!! 已經分居超過六個月了,從去年6月底開始分居到現在,所以我可以提起酌定監護權之訴訟嗎?要準備哪些資料或去哪裡申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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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18
您好:那如果是我先提起要離婚,也不會影響到小朋友的監護權嗎?我擔心如果是我提起離婚,就會降低獲得監護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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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18
您好: 在此之前有上網查過法規, 我的這些理由好像還不夠達成法規上所描述離婚的事由, 這樣還有辦法訴訟請求裁判離嗎? 或者是我需要哪一方面的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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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18
您好: 我們已經分居超過六個月了, 自從去年六月底開始分居到現在, 這樣我可以提出離婚嗎? 是只能對方提出離婚的要求, 還是只要分居超過6個月,不管男方或女方皆可提出離婚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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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18
1.與老公討論婆媳問題時,對方置之不理,放任問題存在即不斷發生。 2.小孩出生後,未盡到撫養的責任。小孩生活費皆由母親單方面支出,直到婚姻出了問題(夫妻吵架,分居),對方才開始協助小孩的各項支出。 3侵犯女方的隱私,一開始吵架也是因為侵犯女方隱私,後來又私自看女方的line並代為回復訊息。 4.目前已處於分居狀態,但男方仍會至女方家探望小孩(小孩自出生至今皆由女方照顧,且未曾阻止男方來看小孩或帶小孩出去玩),但幾乎每次來都不歡而散,甚至影響女方的家庭生活。 5.若是女方提出離婚,是否會影響小孩的撫養權??小孩的撫養權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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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