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遠親)長期不在,委託我母親代為處理樹木的問題
- Amy-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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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5 14:53 最後編輯日期:105-02-25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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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 右方鄰居的樹,主人(遠親)長期不在,委託我母親代為處理樹木的問題(附近鄰居反應樹高,會打到他們家屋頂,其實,都沒有發生),反應到村長那裡去了。在我們做孩子不知情的狀況,我母親私自出錢請人來砍樹,村長聯絡砍樹的人而已,口頭上說:村長會保證不會有事(出一張嘴而已)。問題是:種樹的人是另一房親戚,也主人之一,而她完全不知情(樹已經被砍掉了),若她回來時,我們要承擔甚麼法律責任? 2.>砍下的樹幹(木頭),附近做中藥的鄰居,想要強行拿走,我說:妳有問過主人嗎? 她說:村長說可以就可以,村長最大。 3.>電話詢問鄉公所的清潔隊隊長,他回道:這個樹是私人種植的,公所無權代為砍筏,而這筆錢應該由主人出。你可以到民政科的調解委員申請,由調解委員會出面要回這筆經費。 4.>村長不願透露鉅樹人的電話(因要請他開收據),我們才可以申請這筆費用。(其實,我們不是真的想要回那筆經費,而是經由書面的確認,大家都有憑據作證,不然,那位女主人回來時,我們是不是要負完全的責任呢?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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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5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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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樹木若是種在土地上就會變成土地之出產物,成為土地之部分,依民法第811條規定,由土地所有權人取得所有權,所有權人已經委託你母親處理樹木,只要你母親沒有違反約定,就不會有責任。 要看砍下來的樹木事當作廢棄物或是另有用途,若未拋棄所有權,原則上還是土地所有權人所有,村長無權處分該木材,可要求返還。 你母親可依民法第546條規定,依委任契約請求償還支出之必要費用。 你母親經過授權處理,應該不會有你所述之問題。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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