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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下室缺橫樑

  • 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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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7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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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2013年購買預售屋,集合住宅。於2014年底交屋

    2015年底時,住戶發現地下室車道上方,建商未依核准的施工施工

    少了一個橫樑,應該有影響結構的安全,所以建商現在要進駐施工補強。

    請問:我可以要求減少價金或是請求建商原價購回?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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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7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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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結構部分出賣人要負責保固15年。 可先請結構技師公會鑑定,若影響結構安全而無法補強,可依民法第354條、第359條規定解除契約;惟若可補強可以請求減少價金,金額可依補強所需費用計算,若有交易價值之貶損也可以請求,惟此部分可能要另外委請動產估價師估價。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