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路上的妨礙名譽等等
- 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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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01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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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不懂事的弟弟他已經國三了卻還是經常會到處惹事生非
他之前跟一家餐廳吵了起來所以他就上臉書辦了一個FB假帳號來去對方的粉專說他們環境骯髒蟑螂亂跑等等 {非常爛!!千萬不要來}{骯髒的店}等可能會違法之類的
不久後對方就說要法律行動來調查,也嗆聲說要也嗆聲說要司法處理和調查資料
我超擔心他會不會真的被叫去做筆錄之類的QAQ
他有錯在先可是畢竟是我弟我也沒辦法所以也只能幫他查很多資料
我目前的認知是:
1. 臉書不會因這種程度就提供資料,不過他有用手機申請不知道臉書是不是有在保護範圍內,還有查不查得到郵件信箱(Gmail.....)
2.通保法目前好像是說檢察官犯案最重3年才能拿調取票,可一般司法警察可能就能夠調查了
我想請問這樣以上幾點對嗎?還有對方說有留資料可是這種情況下能拿的資料應該也僅限於FB上的吧......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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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01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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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現行通保法確實已修正,非本刑最重三年以上,無法調閱相關資料。
2、然而,通保法實際上有漏洞,法務部解釋認定警察仍有職權直接調閱通信者之資料,本案端看警方是否願意追查下去而定,若電信警察願意調查,還是有可能將您弟弟找出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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