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觸商標法 (怎麼我加入貴司的VIP,反而不回覆我的詢問)
- Dunc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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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0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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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想請教貴司法律上的問題。麻煩律師解惑,感謝!!
我經營了一網拍,在去年於大陸華強北商圈 (中國3C產品的集散地,佔地約莫20個光華商場) 購買的商品中有幾個上面印有蘋果圖案的手機殼。後經台中警察購買後,請我去作筆錄,才知道原來我已經觸法。
後來於這星期一早上於板橋地方法院偵查庭告知,要我與蘋果的律師連繫並和解。
在星期一下午與該律師聯繫後,他給我表格填寫。我都具實回答。
但在今日星期四,該律師助理回覆不跟我們和解,不和解的原因有二 1.他說我提供的販售給我的店家,無法提供,認為這對蘋果沒有幫助。
(但是我確實只是在那很大的商圈裡,隨意購買,並沒特地去記該店家名字或是地址,我也不可能去亂捏造一個假的資料提供給他們。)
2.他說我提出的和解金 5000塊 太少,沒有誠意。
(我是以我的賣價55塊,成本30塊,賣了8個去作回推的動作,所以提出5000塊的金額,但我也請告訴對方律師助理,我是第一次處理這類的事情,不知道所謂的行情為何,也請他告知我多少才是水平上,但他未回覆我此問題)。
綜合以上 請教
1.以我上述之狀況,我可能會是遇到哪樣的刑責??
2.現在這樣的狀況,還有可能緩起訴嗎?
以上,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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