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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wei317 103-02-12 12:02

想請問

想訂做衣服送給朋友

但那朋友是喜歡某涵過團體

那個團體有代表的圖案

若我訂做衣服用那個圖案

會有什麼問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涉及販賣,只為單純自己使用,似較無違法疑義,若牽涉到販賣營利,則似有違法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im 103-01-07 17:13

律師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最近很紅的圓仔商標,我知道如果用圓仔去製作商品要去產發局去申請,但如果我自己設計一個貓熊的圖案,商品上不提到圓仔這些字眼,這樣的商品有違法嗎??

謝謝幫忙

Kim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您的原創著作,則您於著作完成後即取得著作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im 103-01-07 17:06

律師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最近很紅的圓仔商標,我知道如果用圓仔去製作商品要去產發局去申請,但如果我自己設計一個貓熊的圖案,商品上不提到圓仔這些字眼,這樣的商品有違法嗎??

謝謝幫忙

Kim

103-01-07 05:02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想自己設計一些簡單的拼接色塊跟圖畫~
然後印製在手機殼在網拍販售~
因為想設計一些跟別人不一樣的圖案~感覺比較有獨創性
但是想請問我所設計的圖案要如何避免侵權問題呢?
當然我所畫的圖案不會故意與一些已有註冊商標的一樣~
我設計的只是一些簡單的色塊拼接加上幾何圖形~還有一些簡單的英文字體
比方說HAPPY DAY..等等這種簡單的字體~
但是如果真的不小心有天有人說我所設計的圖與他相似,
請問這又該怎麼處理呢?
亦或者我是否可以在我的拍賣網上註明這圖片是我自己設計的,
如有不小心侵權請告知將下架此商品這類的說明嗎?
因為這世界上的圖案實在太多太多~
我也知道說可能某天我所畫的圖案或許也可能會有跟他人雷同,
但絕對不是故意抄襲別人的~ 
還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因為我真的很想創出自己設計的圖案手機殼~
謝謝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於設計完成後,若為獨創,則相關保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著作權保護採創作主義,無須登記,所以你不需要向智慧財產登記。此外,著作物如果是獨立創作,沒有參考他人的著作,即便與他人的雷同,還是受著作權法保護。他人如果認為你抄襲他的著作,應該舉證證明你有接觸他的產品,而你的部分則最好將自己創作的過程存證,例如以錄影方式作成日誌,將來有爭執的時候可以做為獨立創作的證明。 最後,如果你是獨立創作的,那也不需要在產品上標示"如有侵權請告知"等語,這些標示反而會讓人覺得你確實是抄襲的。

小凱 102-12-11 00:18

事情 是這樣的 我幫一個國中班級客製化作班服

衣服圖案底下有標示出公分數 但未用箭頭標示出圖案大小

所以老師告知我說他不知道底下那公分數是說圖案大小 才會有此糾紛

但我在EMAIL當時有請老師說圖案是否確認無誤!! 老師回答我圖案確認沒問題可以開始製作 中間老師完全沒有詢問過任何圖案大小問題

但衣服做出來時 他跟我說 他不知道底下那個公分數 是指圖案的大小

說我沒有告知他  他覺得跟他所認知的圖片大小有差異 因此要求我全數退貨 我想請問 假如他衣服全都已經有使用過痕跡 那他還可以要求我 全數退貨嗎?

假如沒有使用過衣服 以目前情況而言 是我問題嗎?? 此事件已經拖了3~4天

因為我也還沒向他收款 煩請律師告知我一下 因為這事情讓我非常困擾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67條規定: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您似可以該條規定請求給付相關款項。至於您的物品是否真的具有相關瑕疵,該瑕疵是否到可解除契約之程度,仍須視瑕疵之情形而定,亦有可能根本不構成瑕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娃娃 102-11-18 22:30

我在網路上批發賣家第一次買東西 然後

1.有一件送錯

2.衣服洗一次上面的圖案完全脫落

3.由於有缺貨所以就把我會給賣家的錢換成點數,說會在我的個人資料裡顯示,可是卻都沒有

4.衣服也沒有標籤(就是能不能下水、材質...那個在衣服裡面的白色標籤)

那個賣家沒有電話,只能留言,但現在賣家都不理了~~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網路購物,可以適用消費者保護法,因此於猶豫期間內,您可以退貨或解約

2、建議您可以向網路購物平台反應或請求消保官介入協助。

小賴 102-10-11 15:06


各位律師您好
日前與人合夥投資餐飲店..為兩人各50%合股運作 
(以下敘述內容 我為乙方 另一人則為甲方)
合約內容寫到 由甲方負責勞務出資.管理帳目以及出資新台幣XX萬元作為合夥50%條件.
而乙方則為出資新台幣XX萬元以及擔任營業顧問作為股份50%條件
但合作第一.二個月 甲方所提供的營業帳目不實 導致店內呈現虧損.也遲遲未拿出合約上的出資金額當作營運成本.
我方有提出質疑並要求進行改善.
但甲方卻在第三個月無預警無營業,經查證是甲方又與他人合作另開一間店.故藉口沒空經營與乙方所合作的店
導致店無法正常營運 以及損失..
而甲方又擅自未告知乙方以及未經同意 擅自將乙方所設計的廣告圖案 複製到其他 甲方與人合作所經營的店內使用

請問律師 這樣是否可以構成背信或者詐欺 以及圖案部分是否有法律方面可以去做提告..

王小明 102-10-02 22:39

 

工作室之前有拿到國外的公仔圖案授權,卻被另一家也有拿到部份授權的公司告我們是盜版

官司在我們提出相關文件與合約後,檢察官並不起訴

我們現在的問題有二個:

1.我們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嗎?

2.對方業務在官司不起訴後,仍跑到我們的客戶那裡說我們是盜版

   這部份可以告對方業務,妨害名譽或是其他罪名嗎?

3.這樣告對方,官司費用大約要多少?

謝謝大家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要反告對方誣告,恐需有十足證據才比較可能成立.

二.您們可以針對對方所述不實部分提出告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小明 102-10-03 18: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要反告對方誣告,恐需有十足證據才比較可能成立 ... (恕刪)律師

律師 您好

第一點就先不告了

關於第二點我們要告對方業務至我們客戶裡繼續說我們公司盜版的事宜

應該要告何名目呢? 另,我們公司在台北,這樣的官司收費大約多少?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對方公司明知貴公司享有合法授權,卻仍故意散布貴公司販售盜版產品,則對方公司可能涉及公平交易法第22條妨害他人營業信譽之規定,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建議貴公司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貴公司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8-28 01:43

以下是舉例..
假如從海外買進迪士尼玩具,賣家說是正版尾單
1.賣出後發現不是正版的,請問會犯甚麼罪?那賣家也有責任嗎?
2.賣出後的確是正版尾單,可能會被告侵權商標法嗎?是被迪士尼公司告?還是那件商品的代理商告呢?

假如今天我販賣手機殼,殼上有一些小碎花圖案(無品牌)
1.如果有商品商標也是碎花,但兩者不相同,會觸法嗎?
2.假如我在標題上加入關鍵字"碎花",但只是形容商品,會觸法嗎?

如如 102-08-26 18:52

今天有警察拿個法院通知書,要我到台中豐原警察局做筆錄 .

就是我有買一款香奈兒手鍊大概四.五條,也不算是水貨,就是有香奈兒圖案而已

我想說我自己也有了, 沒有戴那麼多,我就PO上露天賣.

結果好死不死被一個警察買兩個...我是剛看看偵訊單,才看到那個警察的名字才想起

因為我露天裡面也只有賣幾件沒有牌子的衣服 和 唯獨那一款手鍊而已。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可以幫幫我嗎

小賴 102-08-21 01:47
律師您好~想跟您請教一下問題..因本身有進貨Kitty合法授權商標商品..但除了網站上刊登販售外.. 如果要在店面銷售以本身有進貨的商品圖案做為DM和布旗(不做修改.純粹以相片圖案刊登有販賣的商品告知顧客)來擺放於店內外是否可以呢.. 商品都是合法授權廠商買來銷售的..這樣OK嗎
陳振榮 (陳振榮) 102-08-23 21:38
小賴你好 依據你所說的情況 你似乎是買進水貨之方式進來國內銷售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的話 就是學理上所稱的真品平行輸入 原則上沒有商標侵權之問題 只不過於銷售過程所引用之廣告或標示 須避免引用國內代理商之廣或圖片 或者有其他使人誤認係代理商之產品之行為
waterlily 102-07-21 13:43

對方告我妨礙名譽妨礙電腦使用。他在檢方偵訊時多次說謊。並且這些內容都有寫在筆錄中,他有簽名具結。

如:

1.檢方問她被我轉貼引用來證明我沒說謊的那篇他在某社團論壇的文章是否為非公開文章,一般

    人均無法取得?他說謊回答說是。該文章明明是公開的。因為該文章是我用google關鍵字搜尋

     到的。不是該社團會員也都看得到。

2.檢方又接著問她那我如何取得他的那篇文章?他又回答說只要註冊為會員就可取得。又說他不

   知道我為何會知道他在該社團的帳號。那文章明明是公開,不是會員都可觀看。他又騙檢方說

   要成為會員才能取得。

3.接著,檢方又問她說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那篇文章是非公開的?他又回答算是半公開,只要註

   冊為會員就可以看到。同一庭的偵訊,對同一篇文章是否為公開,連續3個問題。他可以說謊

   下子說非公開,一下子又說半公開,要註冊為會員才能看。明明該文章就是公開的,任何人皆

   可看。

4.檢方問他是否要對我取得他稱的非公開文章提告。他說他覺得他的隱私受到侵犯。明明是公開

  的文章,哪來的侵犯隱私權?

5.他又拿我臉書的文章斷章取義告我妨礙名譽〈那些文章我沒有一篇有指名道姓的〉,他指稱我

  那些文章都是針對他的發文加以惡意評論謾罵。所以檢方問她說我為何能知道他在臉書寫的文

  章,且加以評論?他說謊回答說她的文章只開放給她的好友,且他的臉書狀態是非公開。這也是

  在說謊,他的臉書狀態明明是公開,任何臉書用戶用他的暱稱都可查詢到他。且,他的文章都是

  公開。臉書文章旁都有圖案標示文章狀態。出現地球圖案就是公開,任何人都可觀看。這兩項都

  很好證明。

6.檢方認為我們會起爭執是因為去互看對方的文章。兒而起因是她的一篇公開網誌被轉貼到我一

   位網友的版面,所以我才看到回覆我的觀點他就留言公開指名道姓罵我有病。檢方問他這個問

   題時,他竟然謊稱他的網誌是不公開的,他不知道我為何到他的網誌罵他。第一、她的網誌是

   公開的,否則別人無轉貼,我沒跟他加好友也沒辦法在下方回覆。這很好確認與證明。第二、

   我並沒有在該網誌的回覆中罵他。我只寫我覺得他只是在為某是找藉口,這哪是謾罵?以上是他筆錄明確說謊的部分。請問他這樣在具結簽名的筆錄說謊,是否有刑責?是偽證還是誣告?網誌部分他沒提告,但關於這部分的問題他卻說謊,這樣是否有刑責?

依彬 102-06-11 18:20

因為有同學說想要自己做動漫的東西在網路上賣 動漫展也會去賣

例如:馬克杯 胸章 之類的

還有會寫小說拿去賣

(東西上的圖案是他們自己畫出來再請店家製作,但是畫的人物都是動漫)

請問這樣會侵權嗎?

謝謝。

pelin 102-05-23 11:34

我是一位網拍賣家,去年因為違反商標權被罰款並緩行一年。

之後很小心的在處理商品的問題,近日批貨的廠商,進了一批不二家牛奶妹圖案手機皮套但沒有正版授權的雷標,和史努比的皮套有正版授權的雷標,當下我有尋問批發商,這2款是否合法,廠家回應是,不二家牛奶妹不會有問題他們查過了,沒有人申請手機套這塊,另外史努比的雖然有正版的雷射標籤,但標籤上印的是「限中國地區販售」,雖然這2款廠商都保證不會有問題,但還是想問問專家,不二家的產品如網址: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88503075;_ylt=ApgWaCsSDdIv61R196mEaA6pFLJ8?actsrch=srp3

 

我有上商標局的圖文檢索查過,不二家這個圖文都有人申請,但項目都沒有手機套這個。這樣真的能賣嗎??會不會有肖像權的問題

另外想尋問,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公民,沒有受過專業的訓練,根本看不懂法規,當初被抓的時候保智大隊是拿搜索票告知我,關於「拉拉熊」這個商品有侵權,將我所有疑似侵權的商品通通都搬回去,說是等檢驗過沒有問題的會歸還,但我在賣之前有上網查過,拉拉熊這個商標沒有申請到手機套這塊,後來開庭也開完了,罰金也罰了,保智大隊才說拉拉熊這個手機套是沒有問題的,但東西不還我,也無法上訴,所以我也很納悶,這樣我們到底要怎麼去遵守,我只是希望,今天他們若是又拿了搜索票來,又要把「疑似」有問題的帶回,我能清楚的知道有沒有問題,而不是讓他們隨便搬。因為搬回去的,就要不回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能會涉及侵權,因為不二家及史努比均屬著名商標,其效力會擴及較廣,建議您們仍不要販售該商品,以免涉及法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AVIS 102-05-16 11:36

您好,

小弟想在夜市小額創業

從大陸進了一批手機

內涵有一些卡通圖案或品牌商標

我想請問這樣會被抓嗎?

會有甚麼刑責或是刑罰?

可是看到買街的盜版手機殼又不禁疑問

我會不會是那個被抓的倒楣鬼...

還有請問運送回台時會不會被海關扣留?

(貨運公司說從香港回來比較沒有風險)

 

因為小弟剛畢業現在工作薪水都好低+40萬學代

哎~

 

還是先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行為可能會觸犯商標法及著作權法,建議不要以身試法,海關也可能會攔截該批貨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媽咪 102-04-25 20:19

律師好:

以下為整個事件來龍去脈~文可能有點長.請見諒

我在大陸網上批了一些名信夾.上面有一些可愛的插圖.於是就買了3~40個回來在網上賣.一個售價5元.標題有打上該品牌名稱.(但我只是從大陸賣家那裏複製貼上而已.所有內容都是.只單純認為是大陸廠內出售的一些小東西)

之後.有警察來..(一些程序.略過)

開庭時.告我的是一間代理這個圖的公司.(說實在我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品牌)委託人是從北部來中部的.

檢察官問了我一些問題.我的回答都是.不知情.貼補家用.並且已無販售.另外呈上拍賣所謂的銀行帳戶.裡頭只有兩頁交易.一頁是婚前工作的薪轉.並且無太多的餘額.

原告準備了一疊厚厚的資料.裡面有一些圖案.還帶來了在網拍上跟我買的那個名片夾.

檢察官看了之後問:這個名片夾上面的圖案有在你帶來的資料裡面嗎?
他回答:沒有.但是這間公司的圖很多.這裡是他"最主要"的作品.
檢察官:那沒有跟這個一樣的圖.怎麼會有著作權的問題呢?
他說:這部分可能還要再向他們公司調(假設這位先生代表的是A公司,而A公司代理的是B公司的圖.所以東西還要再向B公司拿)
檢察官:那要多久? 他說:這個..沒辦法確定.
檢察官:一個月可以嗎? 他說:這個..我真的不知道.沒辦法確定.
因此.此次開庭被迫中斷.無法繼續.
檢察官:那你回去盡快把這些資料準備好再說吧!那你們願意和解嗎?
原告想也不想馬上說:願意!
我當然也願意阿!只是我知道他要錢.
檢察官:那商標的部分就等資料齊全再說吧!民事的部分你們先和解.
原告:檢座.可以等下次判決完再一併合解嗎?
檢察官:為什麼?
原告:因為這樣要和解兩次.
檢察官:為什麼要和解兩次?商標法我又不一定會起訴他.
原告他就摸摸鼻子.不再出聲.這時檢察官又說了:對方看起來也不是什麼專業的賣家.去和解時.就不要太為難人家了.

回家後我細想.從他買我的東西回去.一直到開庭這段時間.少說也有三個月以上甚至於半年.以一般正常人要告對方時.一定是確保自己得資料是齊全的.為何所有東西都帶到了.就獨獨漏了那一張呢?
再者.若他是代理該公司的著作.那表示他們公司要有這間公司的所有著作.之後販不販賣該著作才是由他們決定.為何還得向原公司申請呢?
另外.若雙方是合作狀態.發生了商標法這個事情.為何要向原公司申請圖畫.時間上這麼不敢確定呢?

調解當天

原告一坐下來.便開門見山地要求十萬元.我雖然有心理準備他會要錢.但我沒想到金額會是這麼大.
我提出了開完庭之後的疑問.表示"目前"對方尚無證據.一下子就要十萬元.我無法接受.就算接受.我也賠不起!我老公一個月22K.要房租.水電.電話費.還要養小孩.本身的經濟就已經很有壓力了.就算要拿出1000元都有問題了.
對方說:來這是調解.就不需要把在法院說的話再拿出來說.
我說:我要讓委員了解阿!不然怎替我們調解?
我說我不知情.他說我在標題上有打上他們的品牌名稱
我要反駁時.他又說了上面那句話.不須把再法院說的話拿出來說.
我說:你有疑問.我替自己辯解不行嗎?打上你們標題就是知道這個品牌嗎?電腦有種東西叫做"複製""貼上"
我也問了.他向原公司申請圖案是否已有進展.他說有.我說那就給法官判吧!我賠不起.
我說:目前還沒有證據.
他說:證據都在法官那.(當初不是你證據不足才終止開庭嗎?怎麼證據又在法官那?)
後來他拿出了一份不知道什麼東西.說這上面我就是違反了什麼的.就算著作權沒辦法.商標法他們肯定站的住腳.我也不懂.
我伸頭要去看.他竟然不讓我看耶!我心想:你要說我有罪.你證據要給我看阿!哪有證據不給人看還硬說別人有罪呢?
委員也是一直跟他說.不要談錢的問題.談錢就怪怪的.之類的.
他說:看我的態度.我沒有誠意.
我說:我很有誠意阿!只是要錢我沒有.難道要把錢拿出來才叫做誠意嗎?
他說:你一直覺得自己是受害者.把自己講成是受害者的樣子.我們才是受害者.
我忍不住說:我知道我不是受害者.但是你們也沒有很弱勢..(心中還補一句:獅子大開口.)
他說:法官當初也是同情你.所以才會讓我們看看能不能和解.(先生.你記性很不好喔.明明就是你.........害法官不能判.才叫我們先來和解的)
我說:要錢真的沒有.我們自己生活已經都有困難了.若你堅持要錢.那就只好請法官判了.我想這要對我.會比較公道.
後來委員也一直勸他說.算了啦~就道歉.你也不用在這跑來跑去浪費時間.
然後他一直說我的態度沒誠意.
這時我說:委員.也不要為難他了.他都說他是代表公司了.什麼事也是要問公司才可以決定.
委員說:那不然你打電話回公司問一下.就說對方也是不知情.求情一下.就算了.
他說好.就出去.有打沒打.不知道
他打電話的空檔.委員偷偷跟我說.你等等就跟他倒個歉.那個我一看就知道了.
專門告人賺這種錢的.他們背後是有集團的.我是一定站在你這邊.但也不能太明顯.你就先倒個歉.
我說.我知道..
後來他進來後.就說公司的意思就說不然就給法官判.就和解失敗.
我也欣然接受~
臨走前.委員也跟我說.別理他...

現在就是.講真的.就算我被判了要賠錢.我真的沒錢..我以上說的都是實話.我也是為了要一邊帶小孩.順便貼補點家用.才會誤觸商標法.
銀行確實也沒存款.因為我沒工作.我老公的薪水一領就馬上少了一半以上(繳東繳西)
請問律師.我這種情況被起訴機率高嗎?不管是著作權或是商標法.

      這要看對方品牌的知名度,如果有名的話,台端被起訴的機率就高。反之,對方品牌的知名度甚低,考量台端非專業買家,又無違反商標法或著作權前科,如對方無證據證明台端係明知販賣商品無商標權或無著作權者,台端或有獲檢察官不起訴的機會。
       然而,現在目前既然和解不成,台端可能還是要就您為何認為從大陸進口的東西是正版的部分來說明,比如說大陸賣家有提供甚麼樣的權利文件,讓你相信進口的物品屬於正版,以增加檢察官不起訴的機會,當然如果沒有這些文件的話,遭起訴的機率也較高。此外,台端也可提出合理的懷疑,主張告訴人或許根本就部是真正的著作權人,其不得提出告訴。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

 


媽咪 102-04-26 10:15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要看對方品牌的知名度,如果有名的話,台端被起訴的機 ... (恕刪)

 感謝律師犧牲寶貴時間為我解惑.

這個品牌是韓國品牌.據他所言是說在韓國.日本已經十年多了.引進台灣才兩年.所以我是確確實實不知道該品牌.檢察官當時也問他這念法怎麼念.似乎不怎知名.

他確實不是原著作人.原著作人是一位韓國人.因為他們公司是代理人.

至於我要如何證明對於商品正偽不知情.第一次開庭時我就已經跟檢察官說.

我不知道這個商品是有涉及商標的問題.我認為就是大陸廠內出產的一些小東西.小文具.何況這個圖案我真的沒見過.就連該品牌的名稱我也叫不出來.(我學歷不高.根本不懂英文)

請問律師.這樣我被起訴機會還會很高嗎?或是著作權可以不起訴.但是商標法起訴?因為我在販售時在標題確實是有打上這個品牌的名稱(只是我是整個標題從大陸網上複製貼上)

若遭到起訴.我將面臨什麼樣的責罰?說真的.要錢我是真的沒有....若不是因為生活難過.我根本不必為了賺這幾塊錢.就把自己陷入目前的窘境.請律師幫幫我.

 

媽咪 102-04-26 10:52

 再補充一下.

我是不是應該嘗試著撥電話到他們公司找相關負責人員.然後先倒個歉.

因為調解當天.我確實有點激動.態度確實沒有很好.(因為我被十萬元嚇到了.一時...)

這樣之後開庭.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你在審理過程中,請告知檢察官你確實已為該產品是向商標權人買的,你的認知上那是真品。另外,關於著作權方面,你沒有重製的行為,另外認為該賣你產品的公司應該是有著作權的。最後,對方只是代理商,並非著作權人,你可以質疑對方沒有告訴權。關於告訴權方面,你可以請對方提出經過公證且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之委託書。

媽咪 102-04-26 11:2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在審理過程中,請告知檢察官你確實已為該產品是向商標權人買的,你的認知上那是真品。 ... (恕刪)

 感謝陳律師指教.

「關於告訴權方面,你可以請對方提出經過公證且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之委託書。」

這個我不懂耶!就是請他們提出證明說他們是真正的代理人嗎?若提不出來,商標法也無法告我嗎?

若提得出來,商標法可能成立,但是著作權由於他並非真正的著作人,並且我無重製行為,所以是不能成立的嗎?

 

CROMA 102-04-25 19:33

各位好 ^ ^~

小弟從事煙酒零售業,最近我們門市想發行會員卡,我們想把店內銷售酒類的酒廠商標或是圖案加到會員卡上,請問這樣會有授權的問題嗎? 我們還需要注意什麼?

謝謝各位的答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不建議您將其他酒廠的商標直接使用於會員卡上,因為仍可能會有侵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敵小鑫 102-04-03 17:12

我們有一個自創的圖案,於2006年左右完成,2007年商品化,2009年刊登於書報雜誌,2012年1月申請商標,2012年8月通過(通過內容包含服飾)。

狀況:

1.2013年3月該圖案被印在服飾上,於網路上及夜市地攤上都有多位賣家在販售。

2.網路賣家銷售方式是採用預購方式,賣家手上並無該商品之庫存。

問題:

1.多位賣家是否已經侵害我們的著作權商標權,構成犯罪?

2.如果賣家表示不知道該圖案是有著作權或是商標權,是否就表示不構成犯罪?我們是否無法求償營業損失?

3.針對網路賣家(我們只有他的服務電話,無實體店面),我們是否能協同律師或是保智大隊以現行犯做處理?

4.對於夜市地攤,我們是否能協同律師或是保智大隊以現行犯做處理?

5.或者線上律師有更好的建議與處理方式?

您好,

      1.建議直接向保智大隊報案,不需要有實際商品,只要商品說明的圖案上印有您申請的商標就會侵害商標權。

      2.無論損害賠償如何計算,至少以此方式去嚇阻侵權的繼續發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您要先確認對方侵害著作權還是商標權,並應蒐集對方侵權的事實,最好拍下照片,先透過保智大隊去抓,之後可以先談和解,若和解不成,再考慮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佑 102-03-25 13:26

請問, 如果把他人的咖啡館LOGO圖放在網路上給人看, 這樣算是侵犯商標權嗎? 對方咖啡館的圖案並沒有註冊商標跟註冊智慧財產權。 這樣如果說對方想要告,還能告嗎? 還有,如果當初雙方都有簽合約,甲方有保留文件資料, 但是乙方的資料不見了, 若以後發生什麼事,乙方要控告甲方的話,有力嗎?可以告嗎? 此時,甲方可以反告嗎?什麼樣的理由能反告呢? 小弟急需發問,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單純把他人的logo放在網路上看,而未與您的商品聯結,則尚未侵犯商標權的問題.

二.對方雖然尚未註冊,但仍得主張商標權及著作權,只是舉證上較為困難.

三.若雙方有簽訂合約,則依合約為準.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敵小鑫 102-02-20 12:05

我們有一個自創的圖案,於2006年左右完成,2007年商品化,2009年刊登於書報雜誌,2012年1月申請商標,2012年8月通過。

侵權人於2012年4月使用該圖商品化販售,於三大網路商城(侵權人為前幾大熱門店面)及兩家實體店面,侵權人希望以新台幣八萬元和解

律師建議我們和解,因為告訴到底勝訴機會不高,侵權人是我們十幾倍大的公司,但是該和解金遠不及我們付出之律師費及商品營業損失,接下來我們該如何是好?有無其他好的建議??我們不希望賠了夫人又折兵,但小蝦米鬥大鯨魚又很困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依所述之時序來看,對方的侵權應屬明顯,所以本件是否勝訴機會不高,仍需視您們的訴訟方向而定,若依商標法的損害計算方式,若勝訴您們仍應可獲得較高額之損害賠償金額,所以您可以再與您的律師討論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敵小鑫 102-02-20 14:2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依所述之時序來看,對方的侵權應屬明顯,所以 ... (恕刪)

您好:

本案建於2012年7月提出著作權訴訟,未提出商標訴訟!!

 您好:

若是著作權,則可請求的金額不大,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2-20 17:59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如涉案之圖案有構成著作權保護要件,且發現犯罪行為尚未超過半年的話,可提起著作權刑事訴訟追訴對方違反著作權刑法的部份,勝訴機率應不致太難。加以對方是大公司,侵權所造成的損害應該計算起來金額會蠻高的,僅供您參考。

JamesKuo 102-01-29 22:19

我畫了一些LOL線上遊戲裡的角色(同樣名字跟造型,可是是我的畫風) 
然後把圖案印刷在iphone機殼上拿去賣
我這樣會犯法嗎?

謝謝!!

((還沒做,只是先問問可不可以

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30

這部分涉及原創品之加工,是否侵害原始著作權人,要看個案而定

JamesKuo 102-01-30 21:0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這部分涉及原創品之加工,是否侵害原始著作權人,要看個案而定

謝謝klaw!

那這樣我可不可以做呢? 還是要直接去問該公司?

然後我不太了解"個案"的意思

謝謝!!

 你的創作係屬改作他人之創作,著作權法對此有刑事處罰規定(告訴乃論)。

如果你的創作與他人的創作無涉(自行創作),但是二者相似(不相同),則沒有著作權侵害之問題。

如您有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Marcus 102-01-21 13:25

您好

我想詢問關於平行輸入(水貨)的問題

我公司主要販賣手機殼 皮套類的東西。販賣平台是奇摩的超級商城

進貨管道是從大陸購買,再寄回台灣做販售,商品是原廠正品。

進貨的廠商也有該地區的原廠經銷授權

目前得知有幾個品牌在台灣已有總代理

而我也大概了解過平行輸入相關法律問題,例如著作權商標權及專利權等等

我想請教

1.手機殼或皮套上有些有圖案的設計,台灣代理商能否就著作權的部份提出主張?

2.這樣的販賣行行有無觸犯台灣的商標權及專利權?

3.我的賣場使用的照片都是自行拍攝,照片能不能拍到該商品的LOGO,有無商標權的問題?

4.在文字或標題上使用原廠(官方網站)的商品名稱或是商標?(例如:GGMM古古美美為其商品名,我使用的方式是"GGMM古古美美Kiss吸盤真皮皮套",與官方商品名相同。)

5.除了著作權商標權及專利權外,是否還有其他法條需要注意?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平行輸入問題,若為真品,目前實務上並不認為有侵害商標權或著作權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1 17:15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向總代理商購買,

只要你輸入的是真品,表示已經向商標權人支付費用,就不會違反商標法,

銷售時並沒有必要遮掩商標部分

Marcus 102-01-21 18:2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向總代理商購買,

只要你輸入的是真品,表示已經向商標權人支付 ... (恕刪)


感謝兩位律師的協助
那麼是否可以總結來說,只要輸入的是正品,且商品本身不具有著作權(例如CD 書籍 影片)
使用的商品圖片或文字說明是自行拍攝撰寫的。
這樣來說,在網路上銷售平行輸入的商品是不違法
是嗎?

 平行輸入有沒有侵害商標權的問題,你必須要確定台灣的商標權人與購買地的商標權人是不是同一人,如果不是同一人,即使是購買地的商標權人在台灣賣具有爭議商標的產品,也會被台灣商標權人告的。

如果購買地的商標權人也在台灣申請相同的商標,那妳可以主張商標權的國際耗盡,而不至於受到刑事民事訴訟之累。

裝死達人 101-12-27 13:50

您好~

         我想請教在網路上銷售大陸商品,現已成為被告方,因在之前警局傳喚作筆錄才知商品上商標LOGO已被大陸人士於2010年11月在台申請註冊,且於2011年11月公告,在作完筆錄後經過再查證下,發現引進銷售商品之供貨商已於2005年申請在大陸註冊商標,且於2009年1月公告,並有先早使用之事證,且發現台灣註冊的商標,有明顯盜用大陸商標圖案,請問這樣台灣這商標是否構成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2款之條款之規定中的意圖仿襲的部份,因台灣與大陸之商標採用屬地主義,先註冊先使用,若提出意圖仿襲這部份的相關事證,未來上法庭被告部份是否有勝訴,或者說一定要向註冊財產局提出評定較有勝算,還請律師們幫忙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商標是採屬地主義,但依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先使用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商標,而申請人因與該他人間具有契約、地緣、業務往來或其他關係,知悉他人商標存在,意圖仿襲而申請註冊者。但經其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

二.而本件您應先主張打掉對方的商標,所以建議您向智財局申請評定.以利將來在刑事上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裝死達人 101-12-27 15: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商標是採屬地主義,但依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 ... (恕刪)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關於您所指出的主張第12款打掉商標,目前正在準備相關事證,其中的「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先使用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商標」,已搜集到相關之事證,但以下幾點該如何搜證:

1.其中的「而申請人因與該他人間具有契約、地緣、業務往來或其他關係,知悉他人商標存在,意圖仿襲而申請註冊者。」,這部份相關事證又該如何搜證ㄋ,因申請人是大陸人士,以我們的角色根本無法太過於深入去探討到該人是大陸哪人,因就我的供貨商所提供之消息,該申該人應該與他無契約業務往來,且未授權在台灣註冊商標,那關於「地緣或其他關係」的部份又該如何提證ㄋ?

2.因我的供貨商主要經營為店面、批發、大陸淘寶網等多方通路經營,又該如何提出「知悉他人商標存在,意圖仿襲而申請註冊者」呢??

3.想請教依圖形上來看,在台灣註冊的商標是否有違「著作法」

您好:

此部分要構成,最常見的就是雙方之前曾有業務往來而知悉商標,由於二者商標實在太像,所以意圖仿襲明顯,所以您要找出對方確實有知悉您商標存在的可能,只有能夠找出一條線索,即足之.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mail來信,否則容易遺漏,謝謝 

裝死達人 101-12-27 20:47

想再請教依圖形上來看,在台灣註冊的商標這個商標是否有違「著作法」

大陸商標一經註冊應該也有受著作權法保護吧,但大陸商標是否有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

若有危著作權法,那以什麼立場、什麼角色可以針對這部份提出侵犯著作權法之告訴。

就本案而言,若有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那依 商標法第57條準用第30條第1項第15款「商標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經判決確定者。但經其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此條例是否成立。

大寶 101-12-24 17:55

您好,我本身想要販賣客製化的手機殼~想請問,,如果今天客人拿來的圖案~是卡通或者是動漫之類的圖案~那我又幫他製作出手機殼~然後收取製作費~這樣有算是侵權~又或者有觸犯道哪些法律嗎~~???? 懇請各位的幫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行為,仍可能會觸犯商標法或著作權法,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這個在實務上層出不窮,這個已經侵害著作權或是商標權了

你的顧客會有民事侵權行為賠償的問題

而你則會有共同侵權行為,也要連帶賠償

 

建議你,如果顧客帶來的圖案,你最好要他給你可以使用該圖案的授權書

否則應該拒絕,以免惹禍上身

 

實務上,有很多專門在抓侵害著作權商標權的公司、行號或個人

你真的要小心再小心

安德魯 101-08-27 16:34

吉祥,我去日本旅遊多次,
想要自費製作關於日本旅遊的書,
內容除了自己拍下的風景和景點照片外,
還想放上購買自旅遊中心的明信片和宣傳單的掃描圖,
親友看了原稿後提到這些會有侵權的問題,
想請教下
1.有圖畫明信片
2.戲劇宣傳單
3.旅遊景點的懸掛圖畫、墨跡
4.景點牆上的圖案、刻畫
5.網頁搜尋到的圖案、圖畫、介紹
這些東西會不會觸及版權問題??

我有詢問過幫我印刷的廠商,
但是老闆先生也不確定,
麻煩幫忙解惑下,感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7 17:3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關於第3、4項:旅遊景點的懸掛圖畫、墨跡以及景點牆上的圖案、刻畫,基本上屬於旅遊景點的一部分,將上述圖案拍攝成景點照片,作為旅遊介紹之用,原則上並不會侵害著作權。 關於第2項:戲劇宣傳單,其用意應是做為宣傳用途,您使用宣傳單作為旅遊介紹,並記明宣傳單來源,原則上應不違背著作權法。 關於第1、5項:圖畫明信片、網頁搜尋到的圖案、圖畫、介紹,分別屬於他人之圖形著作、美術著作或是語文著作,若直接引用作為書籍內容,可能會侵害著作權,而需負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刑事責任

(參照著作權法第5、88、9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安德魯 101-08-27 16:26

吉祥,我去日本旅遊多次,
想要自費製作關於日本旅遊的書,
內容除了自己拍下的風景和景點照片外,
還想放上購買自旅遊中心的明信片和宣傳單的掃描圖,
親友看了原稿後提到這些會有侵權的問題,
想請教下
1.有圖畫明信片
2.戲劇宣傳單
3.旅遊景點的懸掛圖畫、墨跡
4.景點牆上的圖案、刻畫
5.網頁搜尋到的圖案、圖畫、介紹
這些東西會不會觸及版權問題??

我有詢問過幫我印刷的廠商,
但是老闆先生也不確定,
麻煩幫忙解惑下,感謝!

 除了你自己拍攝的照片外,其他的圖片的著作財產權都屬於其他人所有,如果你有重製的情形,將會構成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的重製罪。

建議你不要使用他人的著作,以免觸法。

vm0 101-07-31 15:10

您好 打擾到各位寶貴的時間真的非常的抱歉..
因為我之前買了個面紙盒(有lv圖案),結果太小了所以自己又從買個大的,結果小的那個想說沒有用,我也沒有多賺就是我買多少就賣多少($200),而且只有一個,所以放在網路上結果被抓了說違反商標><,因為真的不是故意的也不知道這麼嚴重所以很難過,去開庭態度也都很好..也承認自己做錯事沒有想到會有什麼後果..之後收到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最後內容有寫到:
爰審酌被告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販賣數量非鉅,犯罪情節尚屬輕微,衡以被害人公司授權代表黃**表示同意對本案為職權不起訴處分等情,有本屬公務電話紀律1份附卷可稽,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各款事項,認本件以不起訴處分為適當,以啟自新。
這代表他們有跟被害公司聯絡過了嘛..這樣是否後續還會有民事問題呢?.. 
也非常感謝各位非常有耐心的看我打完..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Lea 101-07-24 12:36

我如果把沒有版權問題的名畫擷取畫面重新拼貼(但還是看的出來是來自該名畫)

做成商品販售,然後看到有人在我販售半年後

把我販售的圖案修改顏色,並把文字及背景都塗抹掉在製作成商品販售,我能告他侵權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將原畫重新拼貼改作,就會成為新的創作,新的圖形一樣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您因此享有新圖形的著作權。對方修改圖案顏色並消除文字及背景後,製作成商品營利,也是一種改作。由於著作權人專有改作的權利,未獲得授權者是不得改作的。但是重點是要對方是依照您的拼貼圖來改作,如果是對方自己拼的,雖有類似,但已不能就認定對方違反著作權。如對方真的是依您的拼做改作,這時您可以主張對方侵害著作權,依著作權法要求對方不得繼續販賣以及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之損害賠償

(參照著作權法第3、6、16、17、28、84、85、88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元 101-07-12 19:09

請問如果把手機殼貼鑽來販賣是否會犯法呢?例如貼小叮噹圖案或KITTY貓圖案

小元 101-07-14 11:37
回覆 小元 的發言內容:

請問如果把手機殼貼鑽來販賣是否會犯法呢?例如貼小叮噹圖案或KITTY貓圖案

到夜市或網拍販賣是否有觸法?謝謝

bingo 101-07-06 10:25

我在今年二月底因販賣kitty 迪斯尼圖案手機殼而被保智大隊抓(無前科)

於今天首次收到傳票命令我7/12要去法院

請問我7/12去法院要如何應對才能比較有利於自己呢

當初錄筆錄的時候,警察跟我說若我態度良好有悔過之心,檢察官不一定會起訴我

我該如何是好呢

 通常這種案件大多是要你繳交一筆錢給國庫,然後檢察官會給你一個緩起訴的處分。

leonmama 101-05-06 21:13
律師大人您好~我想要請教一個問題~~我是在網路上做網拍的~我賣的是自己手工製作的圍巾~不同的是~我是讓買家訂製自己要的圍巾樣子~包含顏色~圖案~字樣~我想請問~有很多買家要求訂製市面上知名的卡通圖案~如KITTY~小叮噹~史努比~~~~~我這樣製作出售給買家~算不算侵權?????請回覆~感恩~~~
您好: 有關您所詢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在上製作該著名圖片的話 有可能觸犯著作權法或商標法 不可不慎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往中人 101-03-17 23:08
想請教一下類似香奈耳的logo....因香奈兒並無純金飾品的產品.. 但如果制做外雙C的圖案,無特別強調香奈兒這個品牌.. 商標法規範是否包含在內呢? 想詢問,這樣是否有侵害商標法的行為呢? 本身從事手工藝的行業...因為由來以往的認知..都以為只要不是模訪有專利品牌的款式即可 但因有顧客畫圖訂作耳環,而該耳環就是外雙c那樣的圖樣 但訂作後我拍照片起來,想說不錯看,就刊登在網拍 看能否接單來賣..但無相關香奈兒的字樣存在..但遇到了警察來購買.. 警方單位第一次詢問該款式如何賣...回答需要訂作;可開直購下標購買 警方詢第二次詢問,請開直購....就開了直購給警方下標..也匯款過來..就手工制作寄件給買家(警方) 但前幾天收到了到案通知..打電話過去問說這種東西不能賣.. 是好意提醒我..叫我到案說明(應該是要去做筆錄) 想說事到如今只好坦白的將原由與認知坦白在做筆錄這樣的講 想確切的瞭解,像一般這樣的行為如果犯了法...罪都是如何的判..與該如何的罰呢? 到現在我還真的不瞭解商標法上面的字意.太文言了..真的是看不太懂....
林智群 (klaw) 101-03-18 01:13

香奈兒是知名品牌,

你作的產品與其商標相類似,會讓客戶以為是香奈兒的產品,

這等於是搭人家便車作生意,吃知名品牌豆腐,這就違反商標法勒

金魚 101-03-09 18:34

各位律師們好:今天收到一封掛號信是警政署寄來的
裡面內容是因為我在網路上販賣了一件毛衣 觸犯了商標

我大學剛畢業 因為還在待業中沒有錢 所以想賺點錢 就在網路上從國外幫人代買賺點中間的小利潤看到有一件毛衣很特別是以毛茸茸材質構成的雙C圖案 長得很像香奈兒標誌 因原廠長標題也有打上香奈兒 所以我也沒想這麼多 就照原廠商的標題打 約賣了2-3件 就觸犯了商標法 因為我才剛從事網拍沒多久所以對許多規則不太了解 也不知道會這麼嚴重 今天收到通知相當緊張 也上奇摩知識加查很多 看到罰金很重 及坐牢 我覺得好害怕 不知該如何是好 我才剛畢業也無力付這麼重的罰金 我也不知道他是否為香奈兒仿品 當初只是覺得很美想賣而已 不知道會如此嚴重 我很想努力解決這件事情 希望律師們可告訴我我可能未來會面臨甚麼事?罰很多錢?坐牢? 還有未來面對警察與法官該如何處裡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情形可能觸犯現行商標法第82條規定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本件將來進入司法程序

通常會先問您是否認罪

這會影響到您之後的案件進行

需謹應對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慌慌慌 101-02-02 11:27

去年在網路上向買家購買去塵膠做網拍販售
(後來近2~3個月有再向其他買家購買去塵膠)
約1~2個月前某家去塵膠公司在拍賣商品網頁留言
表示販售商品侵犯他們家商標
要求2天內下架且不得再販售,否則要提告
起初以為是同業惡性競爭,所以沒有太認真
過兩天查證,該公司確實有登記商標
所以就將拍賣網頁中外包裝照片刪掉
只留下內容物照片(照片完全沒有任何包裝)
(確切時間點忘記了,有可能已超過2天)
還是有繼續販售該商品
因手邊有裸包裝商品(有包裝,但沒有任何圖案及字樣)
結果1個多禮拜前接到保智中隊電話
表示我販售侵權商品,對方已告知不能再販售....
我表示販售的是裸包裝商品.....
不過他說電話中講得不清楚
還是要過去做筆錄
並說他們有去作搜索,但沒有結果......
我有營業登記,但是已經搬家,還沒有變更住址(電話中有說明)

結果昨天收到保智通知書......

請問廠商通知後再販售裸包裝商品是否有侵權?
筆錄須準備什麼?要帶裸包裝商品嗎?
須提供之前販售侵權商品銷售明細嗎?
(每包賣39元,約賣80包左右)
須提供向其他買家購買證明嗎?
(第一次購買mail聯繫,信件沒有留存,後來有下標證明)
後續還有哪些法律程序?
會被罰款或其他罰則嗎?

請不要貼法律條文,盡量白化敘述
因為非常擔心,實在無心看條文(也擔心看不懂)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2-02 15:08

 請問你販賣的產品是他們公司的產品嗎?

還是只是相似商品用他們公司的商標

要先確認這點才能作進一步回答~

 

慌慌慌 101-02-07 00:0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請問你販賣的產品是他們公司的產品嗎?

還是只是相似商品用他們公司的 ... (恕刪)

您好~

販售的不是他門公司的商品

而是商品名稱圖案類似他門公司商品圖案

麻煩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2-07 13:56

 那對方應該是用這個手段把對手逼出市場,

如果雙方商標不相同,侵害對方商標的可能性比較小,

因為法院對於商標是否相近似有裁量權,不一定會認為是相近似

慌慌慌 101-02-07 14:10

再請問一下,對方商品名稱上有個R,我販售的包裝有類似但不相同(差異性至少50%),對方通知後改成販售裸包裝(包裝完全無任何字樣及圖案的商品),這樣還有算侵權嗎?作筆錄時需帶裸包商品嗎?或是需要準備什麼能對自己較有利?作筆錄有時麼需特別注意的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2-07 18:31

 那個R是代表業已註冊商標的意思,你沒有註冊商標是不能這樣標的

另外你現在用裸包裝的方式,這樣是不會構成侵權(但你的商譽也無從累積了),

不過對方針對的是你之前包裝的行為,所以你還是要接受調查

simon 100-11-28 17:25
這算是 恐嚇 勒索 仿害名譽 偽造文書 ? 四年前法院已結的案子!該員居然拿舊資料 魚目混珠 先是電話預告 她準備要在網路 東森 壹周刊 鄰里長公佈 威脅我出來談判(要錢) 該員見狀要不到錢 先在網路惡意散播 再到刑事提告(居然敢做假供詞) 我也提出仿害名譽告訴! 最嚴重的是該員到壹周刊爆料四年前已結案的事! 內容 圖案 都不屬實 壹周刊居然憑著幾張舊資料 及該員地描述!未經證實 就在週刊 刊載不實之事項 已經嚴重傷害我的無辜家人 公司 個人 身心靈空前的折磨與疲憊! 該員見女人被定位弱者姿態!到處哭訴!博取同情!超會演戲! 壹周刊的疏忽 不但毀了我 無辜家人及公司 請教先進!我該怎麼辦?為優?(該員不實的證據以備妥)但名譽已經全毀了! (她說過他單身一人 閒閒沒事 賭我全家值得!)救救我!感激不盡
依照你的陳述,對方可能構成的犯罪為加重誹謗罪及誣告罪等。
simon 100-11-28 16:54
這算是 恐嚇 勒索 仿害名譽 偽造文書 ? 四年前法院已結的案子!該員居然拿舊資料 魚目混珠 先是電話預告 她準備要在網路 東森 壹周刊 鄰里長公佈 威脅我出來談判(要錢) 該員見狀要不到錢 先在網路惡意散播 再到刑事提告(居然敢做假供詞) 我也提出仿害名譽告訴! 最嚴重的是該員到壹周刊爆料四年前已結案的事! 內容 圖案 都不屬實 壹周刊居然憑著幾張舊資料 及該員地描述!未經證實 就在週刊 刊載不實之事項 已經嚴重傷害我的無辜家人 公司 個人 身心靈空前的折磨與疲憊! 該員見女人被定位弱者姿態!到處哭訴!博取同情!超會演戲! 壹周刊的疏忽 不但毀了我 無辜家人及公司 請教先進!我該怎麼辦?為優?(該員不實的證據以備妥)但名譽已經全毀了! (她說過他單身一人 閒閒沒事 賭我全家值得!)救救我!感激不盡!
蔡明哲 (阿哲) 100-11-28 16:54
你的案子,對方4條罪都有可能成立,但是還要看事實及證據而定,建議你還是把具體的事實及證據律師討論案情,還有補充一下,如果對方式惡意虛構事實,而且已經對你提出刑事告訴,則對方亦可能涉及誣告罪。
林睿蒼 100-11-08 17:52
律師您好: 我在拍賣網站賣褲子,我的商品都是真品,直接從國外買回販售,我也都有註明商品是自己從國外買回,但最近被台灣的代理商向拍賣網站檢舉,說我照片有秀出該品牌的圖案商標違反商標法,他們所說是正確的嗎? 請律師幫我解答 十分感謝
平行輸入的商品都是真品,實務見解認為販賣平行輸入真品,並不侵害商標權。
商標法 100-10-18 14:04

????你好

我是網路女裝賣家,?今年夏天在五分埔進了印有香奈兒圖案及文字的衣服兩個月賣了數件

近日收到高雄警察單位告知涉嫌違反商品標,去查了資料這是一罪一判

那如果這數件都是被警局單位買走了,我們不就犯了很多次的罪??

信件是昨天才收到,警局說他這幾天休假,所以還沒能去做筆錄

(目前是已經知道有一件也被其他分局買走)

我們應該如何告知,才能讓這件事情在往後不要這麼嚴重

否則一罪一判下來.....  這樣我的人生不就毀了??

另外昨天警察有跟我說叫我但進貨單去給他們,他們若去抓到,會幫我跟檢查官說情

這樣有用嗎?

商標法 100-10-18 13:51

你好

我們是網拍的女裝賣家,

今年夏天在五分埔進貨印有香奈兒圖案及字樣的衣服在網路上賣

最近收到高雄的警察單位來信通知涉嫌違反商標

我們真的不知道事情會這麼的嚴重,商品在夏天的兩個月內賣出約12件

我去查詢商標法是刑法,是一罪一判,目前我只收到高雄警局的來信通知

但是已經知道另外還有一間彰化的分局也來自行購買搜證

我們才收到第一次信件而已 還沒有去做筆錄

請問我應該怎麼做筆錄,才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這款衣服整個賣了兩個月的時間,一罪一叛若是不能合併處理

那後面的警局如果拖很久才來信........   我不就犯了很多次........   真的很慌

另外高雄的警察有跟我提到  叫我帶進貨單去給他  他們去抓~ 

他會幫我跟檢查官說情.....  這樣有用嗎?

 你供出上游廠商,通常可以讓檢察官對你從輕處分,不過你的上游可就糟了。

丁丁 100-09-29 18:46

我在網路上賣衣服,但是上面印有香奈兒圖案,現在違反了商標法,我會被罰錢嗎?我還只是學生會罰比較輕嗎?

 販賣違反商標法的產品,法定刑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判決的結果多數在六個月以下,但也不是沒有六個月以上的,端看你犯案的情節是否重大。如果你販賣的數量不多,又和商標權人和解了,有的檢察官會徵詢你和商標權人的意見後,給予附條件緩起訴的處分。

丁丁 100-10-03 18:46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販賣違反商標法的產品,法定刑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判決的結果多數在六個月以下,但也不 ... (恕刪)

我賣了幾件,如果陸續被三四家派出所通知違反商標法,那我要去每一間派出所作筆錄嗎?第一間我已經做筆錄了,之後的可以不要理他嗎?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