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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事宜

  • 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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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3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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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我於2年多前興前夫分居,因房子問題,所以沒即時離婚,現已離婚一年半了,在這之間,我認識了一個男生,當時分居的先生,曾已一張男生親我臉頰及一張只有手牽手,並沒有上半身的照片說要告我,我不知道他照片是否還留存,因現在已離婚了,請問他還可以用這照片來告我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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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3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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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照片的行為發生在離婚之前,對方從發現起算二年內可以提告民事賠償,不會因為後來離婚而受影響。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