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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yoyoli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5-02 | 最近登入:105-26-09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您好 離婚已二年多了,目前快四歲的女兒監護權在前夫,但女兒都跟爺爺奶奶生活,前夫只有回家吃飯,吃完飯就回他自己住的地方,跟小孩互動也因此很少,前夫家相當富裕,剛離婚時,因對他家有距離,所以假日接孩子回來住的時間沒有固定,前陣子才發現孩子受傷,沒有安全感,開始每個禮拜接他回來住,明年可能要去南部過新生活,想把女兒的監護權拿回來,曾跟前夫說,他似乎沒任何想法,於是我直接找前公婆,但他們就用我的新生活會讓他們擔心孩子會不會有傷害,完全用這個當藉口,女兒因缺乏母愛,很愛黏我,也為了我,當著爺奶面,不跟他們回家,我想問,我還有機會爭取這孩子嗎?我想帶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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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9-22
您好 我於2年多前興前夫分居,因房子問題,所以沒即時離婚,現已離婚一年半了,在這之間,我認識了一個男生,當時分居的先生,曾已一張男生親我臉頰及一張只有手牽手,並沒有上半身的照片說要告我,我不知道他照片是否還留存,因現在已離婚了,請問他還可以用這照片來告我嗎??
瀏覽:548
日期:105-03-03
您好, 我跟前夫於離婚協議書上寫(是用網路抓的範本) 監護權歸前夫,每月需付撫養費7500,探視權二個禮拜一次接假日回來 已離婚一年了,我有請前夫提供孩子存摺,做匯款,但前夫尚未提供 1。請問"探視權二個禮拜一次接假日回來",有必要履行嗎? 我因有個人的事,無法去接,他竟打來罵我沒有履行 2。請問如未來他請我付撫養費7500,連同之前的,我可以不付之前的費用嗎? 我一直被他騷擾,非常害怕這人的來電,可以教教我該怎麼做呢? 我想有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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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會面交往是未行使、負擔未成年權利義務之人之權利,你不依約 ... (恕刪)  意思是,我可以不必履行這份接孩子回家照顧的責任,只是因為這樣,未來可能會影響我探視的情況 那如果我按月付款,且提前告知探視孩子的時間,我一樣可要求探視嗎?? 律師先生,我可以大聲說我有事,不會去接孩子嗎?? 再請問,他可以隨意把小孩的監護權推回來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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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