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詢問是否能提告
- 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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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0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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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財產的必須一個月繳500元| 社區稱作保養費 但是:14個車位中最少有7個不能使用!!跟社區主委反應 他們卻說必須自己修理!!!後來反問那每個月繳的500元在哪?他說是機械式車位的保養費用!!但是壞掉的車位都是上方的!!能用的都是下方的!所以機械根本全壞了!全部都不能轉動!!後來問了所謂的保養費是用到哪!!社區主委又稱是清潔費!!但是每個月都還有另外繳管理費!裡面也包含了清潔費!!後來社區開會我也有說明情況!但是傭有車位的人只有14個!其他沒有車位的多達上百戶!!其他沒有車位的拒絕社區使用公費來修理機械式停車位!!!而管理室也告訴我們每個月務必繳交500元的""保養費"""!!!!我買下房子至今也5以上了 主委也一直沒給正確的回覆!!請問我這個問題該怎麼辦呢???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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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04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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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對全體住戶大會決議有疑義,可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但無法要法院命社區為特定行為,而且基於社區自治,法官原則上會尊重社區決議。
2、您的情形僅能就原購屋契約是否紀載不詳實或隱瞞重要資訊之情事,均可據此向出賣方請求瑕疵給付之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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