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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無正當理由離家,且訴請離婚,會判准?

  • 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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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7 09:40 最後編輯日期:105-03-0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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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與妻爭吵

    她吵著要離婚

    隨後不斷罵我及家母

    我為了制止她罵人於是拿手機錄音

    她就報警說我家暴 對她錄音施予精神虐待

    (家暴部分已被裁定駁回 且法官也當庭訓斥她一番)

    之後她便離家 到現在沒再回家 

    訴請離婚....

    目前我繼續住在家裡

    小孩每周雙方輪流照顧

    輪到她照顧小孩時便把小孩接回娘家一週

    這種情況會判准嗎?

    感情不是很好沒錯啦 從她報警離家到現在也大概快4個月了確實沒有連絡

    但為了小孩我沒有要離婚的意思

    不要問我沒有離婚意思幹嘛不晚回

    我認為她不高興就離家 沒有責任感 視婚姻小孩一生為兒戲

    我確實很不諒解 

    她濫告家暴也被駁回 我有正當職業 又沒有刑事犯罪 就是個只想平安過日子的正常人阿! 

    要說婚姻發生破綻也是她過失較大吧

     不高興就羞辱罵人?無故離家就要離婚?有這種道理?

    那每個人要離婚都來搞這招就好啦

    請問各位大律師 她這樣去訴請離婚會判准嗎?

    補充說明:

    我要問的就是

    1,現在情況實務上會認定已不能回復?

    2,破綻歸責誰比較大?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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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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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針對您為無擇配偶,對方為有擇配偶,您可拒絕離婚,對方無請求事由可請求裁判離婚之;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分居達六個月,可請求法院裁定改定監護權,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將由您監護權,對方行使探視權探視權行使之部分,可能為雙數周或單數周周六早上到周日晚上,詳細方式,可委由律師提出共法院參考;若您為單獨監護,您亦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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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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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對方提出離婚依據的是法律的哪一條項,如果對方是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為由起訴離婚,法院實務必須審酌歸責在哪一方,那就要以破綻的歸責屬對方來答辯以取得勝訴,由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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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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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針對您為無擇配偶,對方為有擇配偶,您可拒絕離婚,對方無請求事由可請求裁判離婚之,應避免您於未準備之際,貿然出庭,避免遭對方激怒,於法庭上與對方爭吵,讓法官對您有不良之印象;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分居達六個月,可請求法院裁定改定監護權,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將由您監護權,對方行使探視權探視權行使之部分,可能為雙數周或單數周周六早上到周日晚上,詳細方式,可委由律師提出共法院參考;若您為單獨監護,您亦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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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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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在法理上,婚姻中必須有可歸責於我方事由,或是不能歸責於雙方的情況下而無法繼續維持,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2、因此有關於離家、不能維持婚姻的部份,法院有比較大的認定空間。

    3、因為對方已經提告了,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並且就後續可能發生的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預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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