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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歲小童不小心弄傷同學眼睛

  • 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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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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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小朋友參加校外舉辦營隊活動,於上課過程中,不小心弄傷同學右眼眼睛,導致該同學由正常眼睛視力下降至約0.2視力,請問

    1.該如何處理本事件

    2.小朋友有刑責嗎

    3.一般到最後如果談和解,其和解金額約多少

    麻煩各位先進解答

    非常感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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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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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若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過失重傷之告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5條之1規定,會移送少年法院/法庭處理。過失傷害過失重傷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可與對方家長和解,請對方家長撤回告訴,撤回後少年法院/庭會為不負審理裁定。 若無法和解少年法院/法庭會審酌兒童之情形,不付審理或給予適當之保護處分,例如訓誡、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等等。 民事上對方可以請求行為人及行為人之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所受之損害。請求項目除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外,另可依民法第193條規定請求勞動力減損之損害,請求至65歲退休為止,此部分要送鑑定才知道勞動力減損之程度。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