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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前一天, 說不用來上班了!

  • 大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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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5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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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請教問題如下:

    2月份,通過面試公司,經公司發EMAIL錄取通知書,並說明3月份報到。

    錄取通知書上有說明會寄發聘僱書到我家,但於報到一周前

    人事來電告知:不知為何,聘僱書無法投遞因為退回公司,

    因為雙方口頭達成協議:等報到當天,再直接去人事室簽名聘僱書

    但卻於報到的前一天,來電告知,因公司人事異動,造成人事費用凍結,因而取消職缺,讓我不用去報到了。

    雖不知道對方是否惡意還是真有其事,但我認為對方所說的人事異動(因為外國原廠老闆前週臨時離職,所以重新review組織,因此刪檢我應徵上的職缺)也真是讓我覺得很震驚,畢竟我認為,他們應該更早告訴我,即使要離職也有一定程序;此說法讓我不太接受,甚至猜測,公司有第二候選人,想反悔對我的錄取通知,因此以此說法來打發我

    從錄取到報到,約莫一個月時間,也因為已拿到錄取通知書,所以放棄其他間公司面試的機會。實在是覺得很氣憤和沮喪

    請問浪費的時間和機會,該怎麼辦?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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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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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理論上,勞動契約為非要式契約,不以訂立書面為必要,是以您與公司之勞動契約應認已經成立,您可依據民法第245條之1主張公司不履行契約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