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雇主提問)
- 肉肉的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18 23:29
- 文章人氣:735
- 個人積分:2
-
1假設員工剛進入公司時已告知上班時數長達十小時,超過十小時才算超時加班,會以補時數方式給予,請問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2假設薪資計算方式是已拆解方式去計算例如:全薪27000(底薪22000 +勞健保補助1000+餐費津貼2000+全勤2000) 再扣除1881 勞健保 即是該員工的實領金額,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3勞健保問題公司是屬於5人以下,有幫員工投保公會並以薪高低報的方式下去保(例如:員工薪資27000替該員工投保最低薪資20008)並補助該員工津貼每月1000(如題2)對公司會造成什麼影響?
4出勤紀錄部分 出勤卡並無標示員工本名以及月份及年份,另外公司有兩間店,員工有輪調,其中一家店並無設立打卡鐘 有打卡的員工打卡紀錄是11:00-21:00 沒打卡的員工並無簽到紀錄以及寫加班單 假設工時10小時屬超時,公司尚未給付加班費用 員工投訴檢舉是否成立?
5在工作時間內指派員工做主管私人的工作是否觸法? (例如洗車 倒自家舊衣回收)
6員工任職未滿一年無特休 滿一年以上給予特休2日是否違反勞基法?
7休假制度為固定公休 故月休4-5日 當月休4日可排兩日無薪假 5日則可排1日無薪假,是否觸犯勞基法?
8請假試算以全薪做計算是否違法? (例如請假4日 27000/30 *4 -2000) 此計算方式是否有誤?
上述幾點如員工提出申訴對公司是否會有何影響?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18 23:31
- 文章人氣:157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工時違反勞基法第32條、加班費違反第24條規定,可向勞工局檢舉,進行勞動檢查,會依勞基法第79條規定處罰鍰,未給加班費可請求給付加班費,另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第6款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只要符合最低基本工資即可。 若有高薪低報之情形,會構成業務登載不實罪。 會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5項、第6巷規定,會依勞基法第79條規定處罰鍰,未給加班費如上述1。 若擅自變更勞動契約或工作條件,會違反勞動契約,若造成勞工權益受損,可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契約。但你所述之情形看不出來受有何種損害。 違反勞基法第38條規定,會依第79規定處罰鍰。 違反勞基法第37條、第39條規定,會依第79規定處罰鍰。 參考勞工請假規則,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另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職災請假可按原領工資補償。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