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債務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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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1 15:13 最後編輯日期:105-03-2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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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要看判決之內容而定,若是借款,本金部分請求權時效是15年,利息部分是5年。 取得判決及確定證明書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先去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機關調閱對方之財產所得清單,聲請時要先繳納千分之八之執行費。 判決主文有說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對方未付就可以要求全額加利息。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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