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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言恐嚇雇主

  • 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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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5 16:20 最後編輯日期:105-03-2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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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檢討會時,老闆針對部分缺失進行檢討,該名員工不服,直接出言頂撞老闆。最後甚至對老闆說:要給你好看,也要讓公司好看,,,一連串的臺語髒話。 這樣可以直接以不適任解聘嗎?需要資遣費嗎? 該名員工任職四年多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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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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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事證證明,已經違反勞動基準法,無需給予與告期間及資遣費。
    2、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