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離婚協議內容

離婚協議內容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02 17:30 
  • 文章人氣:398
  • 個人積分:52624
  • 律師評價:141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恐違反同居協議。

    2、婚後財產的取得,必須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但是無償取得著不在此限。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從新協議,以保障雙方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02 17:55 
  • 文章人氣:292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既然房子是父母給予,您已經成為所有權人,您才可決定是否讓前妻居住,如果無其他約定,父母無權干涉,您若聽父母的話不讓前妻住,則是您違反協議。另外,由父母無償給予的房子,依民法第1030-1條規定,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再者,若想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應自離婚登記起二年內提出請求。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02 23:46 
  • 文章人氣:307
  • 個人積分:111476
  • 律師評價:2545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雖然協議內容如此,但您可終止使用借貸關係。

    另外,依據您的描述,此非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02 23:58 
  • 文章人氣:333
  • 個人積分:105392
  • 律師評價:2477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雖然協議內容如此,但您可終止使用借貸關係。

    另外,依據您的描述,此非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