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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案件程序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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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0 11:41 
  • 文章人氣:181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言詞辯論完就屬審判完畢,無法再提附帶民事求償,可於收受判決10日內向原審法院以書狀提出上訴。

     

    2、可於簡易判決案件上訴後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或於開庭時當庭向法官表示,不用繳納裁判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