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監護權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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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11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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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子女都是由對方在照顧的狀態,則很不利您爭取監護權,建議應該將子女接回之後妥適照料。
2、之後再透過協議的方式處理,倘若無法協議,則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權,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經濟能力、照料能力、子女狀態、環境及社工訪視報告等定監護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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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1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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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你是主要照顧者
且小孩跟妳也比較親
並且離家居住
但不要妨礙他探視
並且要注意不要讓他把小孩帶走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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