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甲銀行房貸繳款正常 但積欠乙銀行債務18萬信貸 1ㄍ月要還3萬 不然還是要強制拍賣屋子 89年間因家務事房屋已遭丙方假扣押 若現調謄本出來還有案登記假扣押是否還是假扣押值行中
若遭乙銀行拍賣 那如房子還有80萬價值 但只欠18萬ㄉ話那剩下ㄉ錢呢?
是歸甲銀行跟丙方嗎? 還是甲方(房貸)ㄉ先拿~再來乙~丙
假扣押只預防我本人脫手而已~所以他們債權人有權拍賣不用理會丙方假扣押囉?
不足ㄉ房貸我還要繼續繳ㄇ 會影響到房貸保證人ㄇ
拍賣時間會很快ㄇ 租客在屋內ㄉ東西來ㄉ及搬ㄇ 書記官是說要先遞什麼呈狀跟租任契約ㄇ 還是到時強制要搬出再出示契約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