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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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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1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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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想告的話就寫撤回起訴狀。不過你要想清楚再決定喔。
二、撤回起訴狀裡面就可以直接聲請退費了,只是不會退你全部的錢,一般來說在寫撤回狀的時候是可以把你的存摺封面影印一份附在你的狀紙後面,然後聲請退費三分之二,這樣退費程序會比較快一些。
原告撤回其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其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 者,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前項規定,於當事人撤回上訴或抗告者準用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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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不需要理由就可以撤回
可以請求退還三分之二裁判費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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